检察长“远程庭审”出庭支持公诉

4月13日,由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曹某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检察长何忠泉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因疫情期间,法庭采取“远程庭审”方式。


整个庭审视频图像、声音传输流畅,画面清晰,程序完整。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向法庭出示了相关的证据,被告人自愿认罪处罚,接受从宽处理,公诉人提出了精准的量刑建议。


本案是案件管理部门通过随机抽取,由检察长办理的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受理案件后,何忠泉检察长以一名普通员额检察官的身份投入到案件的办理中。从审查批捕到审查起诉,直至出庭公诉,均亲力亲为。认真阅卷,询问犯罪嫌疑人,调查核实证据,亲自撰写审查报告,询问提纲和公诉意见书。耐心细致地向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详细解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由最初因不懂而抗拒,到最后发自内心地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提出了精准量刑建议。


战“疫”特殊时期,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依托远程提审系统,实现公诉人质控、被告人出庭、法官审理三方异地实时高清视频连接,远程庭审虽然改变了庭审方式,但庭审的质量、流程和严肃性同样得到了保障,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及疫情传播风险,又确保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和案件办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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