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三举措”完善干部选育管用链条

通海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日常分析研判,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严格干部监督管理,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强化日常分析研判

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

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既看重要工作和关键时刻表现,又看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通过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掌握识别勇于担难担险担责的好干部。每年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覆盖综合分析研判,了解掌握班子运行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履职情况,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班子的调整配备和交流轮岗工作。认真落实《玉溪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不断畅通“下”的渠道,坚持在“下”的途径上动真格,推动干部“能下”工作常态化,2019年共调整不担当不作为和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22人。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注重面向基层选人,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对在基层时间长、实绩突出的大胆提拔重用,2019年提拔、交流20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一线工作,树立了干部在一线培养、在攻坚克难中考察识别的鲜明用人导向。

严格标准程序

规范干部选任工作

落实“好干部”标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落实了“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及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双签字”等要求,守住提拔人选的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制定《通海县选拔任用县管科级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动议提名工作,明确“动”与“不动”的情形,为干部选用动议划定“红线”。2019年全县共任免党政领导干部487人次,未出现违规提拔干部的情况。

发挥考核作用

抓好干部监督管理

制定并完善《关于加强和改进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意见》及两个办法,综合运用正向测评、反向调查、个别谈话、考核评价等办法,由县委直接对县管干部进行考核评价,充分发挥干部考评工作“指挥棒”和“方向标”作用。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集中整治违规任用干部、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突出问题,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制定《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规程》,2019年共提醒干部59人次、函询1人次。出台《通海县科级领导干部倒逼管理“负面清单”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县管科级干部“负面清单数据库”,多种渠道收集干部在组织、廉洁、生活等六个方面的不良信息,共记录干部负面数据31条,单位负面数据8条,调整岗位或免职8人。在干部考察中全面推行“家风”测评,把干部“8小时之外”在街坊邻里、村(社区)和家庭中的行为和表现纳入干部考察工作。持续开展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整治,2019年在原有基础上再清理、再规范,对11名因工作需要在社会组织兼职的在职科级干部按程序进行审批备案。

原标题:通海县:“三举措”完善干部选育管用链条

审核: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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