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琴园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2020版),借鉴

朗琴园2020年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一、小区机动车基本情况

本小区2020年地面及地库可使用车位总计:1614个,其中:

1.地面可使用车位共计331个:

(1)小区內地面车位205个

(2)南停车场车位77个;

(3)底商前停车场车位49个。

2.地库可使用车位共计1283个:

(1)已登记的买断车位 934个;

(2)其它车位348个(包含人防车位332个)。

朗琴园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2020版),借鉴

3. 2019年登记业主车辆(含租户)共计2016辆(不含为看望父母子女办理的临时车辆248个)。由于2019年又新增产权车位100个,因此其他业主轮换使用的车位更加紧张(地下、地上共计679个)。

在充分考虑本小区业主的整体利益以及业主需求多样性,在总结往年停车经验、听取业主意见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二、2020年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

小区停车位只限本小区业主使用。2020年车辆进出园区及地库继续采用车牌识别系统,业主按户实名制办理停车手续登记相应车牌后由东大门自动识别系统进入园区。为充分利用现有车位,最大限度满足业主停车要求采取地上、地下不固定车位的方式停放。地库实行封闭管理,办理地库车证及买断车位车主车辆凭车牌自动识别进出地库,除产权车位固定外,其它车位均采取不固定车位方式停放。为切实加强对小区内车辆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管理人与使用人签订《朗琴园停车管理协议》,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1.小区地面车位

2020年园区地面车位停车,车位(场地)管理费按150元/月/辆收取。

2.地库产权车位

物业公司在产权车位上方悬挂统一制作的私家车位牌,车辆须按位停放,不得再占用地上地下其它车位。车位管理费按1000元/年/辆收取。

3.地库二层人防车位

现因北京市西城区民防局于2018年开始收取地下二层人防车位使用费420000.00元/每年,为保证地下车库设备设施维护更新、维持地下车库停车秩序、保洁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地库不固定车位管理费按3800元/年/辆收取。

4.业主直系亲属车辆

由于园区车位日益紧张,为照顾业主直系亲属(仅限业主的父母或子女)临时停放车辆,2020年继续办理临时停车证。按车牌自动识别收费系统显示的金额实行阶梯收费,收费标准:不足一小时免费,6小时内2元/小时/辆;超出6小时后8元/1小时/辆,每15分钟为一计时单位。临时停车证夜间禁止在园区停放。

5.无证停放车辆收费标准

为限制其它车辆进入园区停放,今年将延续2019年无证车辆收费标准,按8元/每小时/辆计时收费,每2元/15分钟/辆为一计时收费单位,不足一个计时单位免费。

6、外地牌照车辆: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2020年除买断车位外,外地牌照车辆不予办理车证。

三、请车主注意及配合的事项

1.由于车位紧张,车辆进入园区及地库采取不固定、先到先得的方式停放(产权车位除外)。

2.临时进入小区接送人、取送东西、装修车辆、搬家送货等车辆停放园区时,一律按照无证车辆收费标准收费。

3.所有使用地库车位者不能长时间(接送人、送取东西不超过1小时)将车停放在地面。

4.所有办证车辆均请交纳一整年车位管理费,除发生特殊情况中途不办理退费手续。

5.个别未交纳2019年度车位管理费的业主须缴齐2019年度车位管理费后,方可办理2020年停车出入证。

6.车证只对本车有效,请将车证放在前风挡玻璃明显处妥善保管,如丢失或变更车辆请及时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您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产生费用或其它纠纷,由您自行承担。补办停车证或车辆变更每次收取20元工本费。

7.因办证业主较多,为加快办证效率,减少您等候时间,请业主提前准备好现金交纳车位管理费。

8.请各位车主须有序入位停放车辆,不占用消防通道及行车道;地库车辆不能占用地面车位。不占用挂牌买断专属车位。对伪造车辆出入证、及地库买断车位车牌者,一经发现收回伪造车证,补交全年车位管理费,并在园区明显位置公示,对违法行为报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不遵守《2020年朗琴园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试行)》等不良行为,物业公司将视情况采取对该业主给予提示或将其行为在园区内明显位置公示、取消园区停放资格等措施。

9.凡小区业主将房下所登记的车辆向非居住在本小区的人员出租或代办,一经发现将取消停车资格且不退任何费用。根据情况物业公司将向全体业主公示。

10.由于车位紧张,优先给按时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办理。

四、办理车证需提供的证件

1.业主在办理停车证时需核实业主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购买合同、机动车行驶证、身份证、直系亲属需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已向物业提供上述证件的无需再提供)。

2.已买断车位产权的业主办理停车证,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增加提供车位的产权证。(协议与车位交付单2020年不再给予办理产权车位手续)。

3.单位公车办理停车证,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增加提供单位证明材料。

五、此停车管理办法于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14日在园区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致电物业公司。来源:业委会资讯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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