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介入!4天6次反轉:侵害14歲少女的“養父”,竟然定罪難?


最高檢介入!4天6次反轉:侵害14歲少女的“養父”,竟然定罪難?

最高檢介入!4天6次反轉:侵害14歲少女的“養父”,竟然定罪難?


邦主有話說:清明假期前一天,我們發了《實錘!上海超難進幼兒園,老師猥褻幼童:如果孩子沒有說漏嘴,這些事家長永遠不知道》。


誰也沒想到,僅僅7天后又一起性侵未成年案,南風窗記者陳舟再發文《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兒三年,揭開這位總裁父親的“畫皮”》!


最高檢介入!4天6次反轉:侵害14歲少女的“養父”,竟然定罪難?


這篇報道的關鍵詞突破人倫:被“爸爸”按在床上,強迫觀看亂倫色情影片,脫光衣服粘膠布......


在看這篇報道時我情緒起伏很激烈,中間停頓好幾次才看完,然後又用了一整天來平復,甚至在動筆寫這篇的時候,也不太敢直面很多細節。


在之後的4天裡,我們又等來了網傳的“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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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新網緊跟著出了一篇採訪施暴者鮑毓明的稿子叫《特稿丨高管性侵養女案疑雲》,這篇文章雖然沒有洗白鮑毓明,但導向意味明顯。


既然鮑毓明回應了,那就沒有道理不理會,4月12日晚9點,南風窗更新採訪。


頭條文章:《“高官性侵養女事件”》再調查,次條文章《鮑毓明回應“性侵養女事件”》。


同時,一些來自鮑毓明身邊知情人士的邊角爆料也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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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網傳財新網鮑毓明稿件的執筆人朋友圈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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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4天前第一篇報道到今天,這件事已經拉出了一條清晰的時間線,還好眼明心亮的大家都沒有被帶跑偏,所有人拒絕這所謂的“反轉”。


坦白講,現在發生什麼都不叫反轉,除非沒有性侵,退一萬步講,即使沒有性侵,逼迫未成年人看情色片,禁止她讀書學習,被限制人身自由,這哪一條不違法!


在未成年性侵害這個重要的議題上,我們不失聲,今天我們依舊保持憤怒,保持責任,保持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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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的李星星站出來後,無數姐姐們也站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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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法認同身為身為監護人的母親,以任何理由把未成年女兒交給單身異性帶到外地;也無法想象一個13歲的孩子,輟學那麼久為什麼不被留意和介入,但我相信的事實是李星星未滿14歲時,就被有預謀的當做性用品收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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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鮑毓明回應南風窗記者

提問的全文片段之一


現在有人用“霸道總裁愛上我”的橋段為鮑毓明開脫,這等於又潑了一盆髒水在女孩身上。


我們的確在財新網那篇報道里得到了更多的信息量,但李星星的反覆、討好、混亂和依賴,到底因為什麼?


很多人在微博熱搜的評論裡給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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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繼父、養父、爺爺姥爺

堂表哥、老師、鄰居

......


幾個小時、上千條私信,全是沒能說出口爛在心裡的屈辱回憶,這是無數個孩子童年時就遭受侵害的親身經歷,這是事故現場,是心理創傷,是摧毀之後啊。


他們全部在強調:“對!和星星一模一樣,我當時也假裝愛上了他,我也有親近他的行為,可是如果不這麼做我又能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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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把膠帶粘在李星星身上的鮑毓明


只有有過相同經歷的人才會感同身受:在和成年人力量懸殊、地位差距大、心智不對等、認知不健全的情況下所有的博弈,都是非常無力的,逃不開,躲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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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星星曾發佈的朋友圈


這個社會真的太令人迷惑了,有人不遺餘力在犯罪,有人費盡心思幫忙開脫,有人抱著胳膊看熱鬧,有人用自己的經歷和強大的勇氣一遍遍在做著:妹子別怕,我們來保護你了。


剛滿14歲的李星星遭遇第一次性侵,下體流血,在網絡上諮詢醫生,素不相識的“醫生奶奶”教她要報警,又指引她去了北京市某派出所。


後來她在南京多次報警,為了能讓未成年情節更容易認定,南京警方專門去了李星星老家,找到村子裡的接生婆,還對李星星做了骨齡鑑定。


2019年她自殺時,救助過她的律師,因為遠在北京無法及時趕到現場,緊急聯繫了自己當地的親戚趕去營救。


還有李星星現在的代理人,她是制定中國婦女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人之一。


這些力量匯聚起來,真的衝擊到了見不得光的黑暗角落。


網友自發話題#星星不孤單#衝上熱搜,大家打開心防,相互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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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子怡,韓紅,海清,馬伊琍,姚晨,熱依扎,周冬雨,鍾楚曦等等藝人同時發聲,尖銳提問。


這幾天的我們就好像在經歷一場陣痛,痛得越厲害,發聲和呼籲就越來越多,我們離那個期待的社會就越來越近。

在未成年的保護裡,重要的是教孩子擁有強大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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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這件事比報道出來的更復雜,但即使它還有其他細節,這也是一場對未成年少女的圍獵。


只拿最近說,上海公立園教師猥褻兒童,國內偷拍鏈,兒童色情網站,還有李星星事件,這還不足以看出侵害未成年人從來都不是小概率事件嗎?!


只是被曝光在公眾視野的太少罷了。


李星星在採訪裡說:不只有我,還有其他小孩,將來也還會有別的小孩受傷害。


如果林奕含和房思琪不足以讓我們感同身受,那我建議所有的家長細品報道中這張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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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所有父母如墜冰窖一樣

感覺到驚悚的一張圖


在這種處心積慮又唾手可得面前,我很想要整理一些有用的方法,來教育我們的孩子怎麼遠離性侵害,但遺憾的是真的沒有哪種擁有特效。


李星星事件之前,除了一遍遍教育孩子們不止是褲衩背心覆蓋的地方不能摸,哪裡都不可以,除了一遍遍教他們愛自己,教他們要不好惹,教他們一點點虧都不要吃虧外,我們真的不知道該做些什麼更有用的了。


但勇敢站出來的李星星讓所有人都知道:被“侵害”不是受害者的錯,年紀小也不是被“侵害”的理由!


我們應該在事情未發生之前,教孩子瞭解自己和異性的身體,早點學習如何保護自己的身體,打破性的神秘感和羞恥感,這樣才能幫助他們辨別和直面想要傷害他們的人,也應該從小教育孩子們永遠不要去當施暴者。


身為父母更要保持理智,認真聆聽孩子們說的每一句話,在他們成長到能夠獨立應對這些問題前,堅定地站在他們身前,做他們的靠山和盾牌,讓他們感受到我們對待性問題應有的態度和力量。


此外,刑法學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說到了另一個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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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在的性同意年齡是14歲,但因為鮑毓明這種處心積慮規避刑法的人在,現在的我們無比

希望提升性同意年齡線,而且要求給所有這類案件加上一個追訴期!


如果惡魔潛伏在身邊,我們又不能時時刻刻守護,至少法律要像家長一樣保護孩子的權利,把空子補齊,把漏洞填滿,對罪犯從重量刑。至少讓那些藏在黑暗角落裡的人渣,在向未成年伸出手時,明白自己將付出什麼樣的代價。


就在我們發稿前,傳來了這樣的消息。


最高檢介入!4天6次反轉:侵害14歲少女的“養父”,竟然定罪難?

4月13日下午16點30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已派出聯合督導組赴山東

對李星星案進行督導


我們等著後續,我們想要追根究底看看這侵害未成年少女的人渣到底該怎麼審判,怎麼量刑!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裡蔡宜文的書評寫有句話:任何關於性的暴力,都不是由施暴者獨立完成的,而是由整個社會協助施暴者完成。


李星星事件只是開始,本文的最後,希望所有的父母保持對未成年性侵害事件的關注,別麻木,別退縮,別逃避,別害怕,保護我們孩子的最好方式,就是讓這片天空下所有的孩子,都被保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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