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新條例的十大“硬核”內容,直擊營商環境優化痛點、難點、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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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今天(10日)表決通過《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於今天起正式施行。這也是優化本市營商環境建設的一部綜合性、基礎性法規,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这部新条例的十大“硬核”内容,直击营商环境优化痛点、难点、堵点!

今天召開的

市人大常委會新聞發佈會現場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表示,全市在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同時,及時出臺條例有利於激發社會投資活力,推動經濟企穩回升,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朱民表示,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營商環境改革需要在法治的軌道上推進。市發展改革部門將抓住條例出臺的重大機遇,全面落實條例,持續提升本市營商環境。

據介紹,本次立法突出了以下幾項基本原則

全面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文件要求,對相關制度予以細化、完善;

積極對標最高標準,吸收採納國際先進經驗,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相關措施;

突出上海特色,總結本市優化營商環境成功經驗,切實增強企業獲得感;

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聚焦當前市場主體反映強烈的營商環境主要問題和關鍵環節,著力增強立法的可規範性、操作性和實效性。

这部新条例的十大“硬核”内容,直击营商环境优化痛点、难点、堵点!

條例將破解哪些市場的痛點

條例將如何進一步惠企便民

十大“硬核”內容

直擊營商環境優化痛點難點堵點

一 打造企業全生命週期服務體系

條例規定,在企業開辦、融資信貸、糾紛解決、企業退出等方面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同時,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在市場準入方面的平等待遇。注重扶持中小企業、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強化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對經營自主權、財產權等權益依法進行保護,積極打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二 營造寬嚴適度的監管環境

條例規定,大力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規範涉企收費事項、完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制度等。同時,促使政府、事業單位守約踐諾,治理拖欠企業賬款問題。明確政府變更或者撤回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採取應急徵用等措施的,應當依法對市場主體予以補償。

三 全面推進“一網通辦”建設

條例規定,推動線上線下深度融合,整合公共數據資源,加強業務協同辦理,優化政務服務流程,推動市場主體辦事線上一個總門戶、一次登錄、全網通辦。明確由市政務服務部門負責統籌規劃、協調推進、指導監督“一網通辦”工作;各區、各部門編制政務服務辦事指南,明確辦理條件、材料、流程和容缺受理等內容。

四 鼓勵臨港新片區等先行先試改革措施

條例明確,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結合實際,充分運用現行法律制度及國家政策資源,探索具體可行的優化營商環境新經驗、新做法,並複製推廣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臨港新片區、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虹橋商務區等區域應當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先行先試有利於優化營商環境的各項改革措施。

五 企業開辦全流程“一表申請、一窗領取”

條例明確,固化本市對標世行指標改革成果。本市推行企業開辦全流程“一表申請、一窗領取”。申請人可以通過“一窗通”網上服務平臺申辦營業執照、印章、發票、基本社會保險等業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當場辦結;不能當場辦結的,應當在一個工作日內辦結。

六 為市場主體提供全方位服務

條例在做好政務服務之外,積極協調、推動公用事業、公共法律服務、金融等單位為市場主體提供全方位服務。明確在市、區兩級設立服務企業聯席會議機制和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街鎮層面按照網格化模式設立企業服務專員。同時,建立政企溝通機制,及時傾聽和回應市場主體的合理訴求。設立優化營商環境諮詢委員會,為營商環境改革提供決策諮詢。

七 設立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

條例明確,本市設立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建立健全融資擔保體系,為中小微企業融資提供增信服務。市財政部門應當會同市地方金融等部門,建立信貸風險補償和獎勵機制。同時,本市推進公共數據開放及大數據普惠金融應用,依法與金融機構共享市場監管、稅務、不動產登記、環保等政務數據和電力、供排水、燃氣、網絡等公用事業數據,並依法保護商業秘密、個人信息。

八 實行重大產業項目目錄制管理

條例規定,本市實行重大產業項目目錄制管理,並定期動態調整。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重大項目聯繫制度和協調處理機制,為企業提供全流程服務保障。同時,本市推行工程建設項目風險分級分類審批和監管制度。本市實施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流程、全覆蓋改革。實現立項、用地、規劃、施工、竣工驗收等各審批階段“一表申請、一口受理、一網通辦、限時完成、一次發證”,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實現全流程網上辦理。對社會投資的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可以合併辦理,全流程備案、審批時間不超過十個工作日。

九 推進包容審慎監管

條例規定,對本市率先開展的市場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制度作了規定,並授權市政府有關部門探索建立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同時,建立健全信用修復機制,依法依規及時修復市場主體信用狀況。

建立營商環境投訴維權機制

條例明確,建立營商環境投訴維權機制,探索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等領域建立內部舉報人制度,明確優化營商環境法治保障共同體機制,為推進營商環境建設提供支持。

供稿:上海人大全媒體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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