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美容”變“毀容”鄢陵縣一美容會所老闆被判賠償13萬多

□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 韓爭強

見習記者 張紅 通訊員 燕聰聰 李銳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本想著祛痣變美,擁有潔白無瑕的皮膚,但是讓阿潔始料未及的是,自己美容不成反遭“毀容”,還成了十級傷殘。近日,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維持部分原判,變更賠償金額。

原來,阿潔的臉、頸、胳膊等多處長有黑痣,因覺得影響美觀,便在同事的介紹下於2018年10月的某天來到鄢陵縣一女子小邢開設的美容會所祛痣。老闆小邢與阿潔協商好價格並收取費用後,在阿潔的長痣部位塗抹了藥物。但是,阿潔當天回家不久,塗藥處皮膚出現了黑塊並有深陷、潰爛症狀。心急的阿潔立即將該情況告知小邢,小邢當晚前往阿潔家中處理傷口,但是傷情卻加重並惡化。第二天,阿潔到鄢陵縣某醫院就診,後又分別到鄭州兩家醫院進行治療。經多番就醫後,傷情有所好轉。後經鑑定,阿潔受傷已構成十級傷殘。看著自己傷痕累累的皮膚,阿潔一怒之下將該女子美容會所告上法庭。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因被告鄢陵縣某女子美容會所經營者小邢在為原告阿潔美容過程中,操作不當導致阿潔受到傷害,其責任應由被告的實際經營者小邢承擔,因此給原告造成的損失,小邢應當賠償。阿潔的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損失費、營養費、伙食補助費、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的生活費等,故經核算後依照侵權責任法和民法總則相關規定,判決小邢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30010.07元。

判決作出後,雙方均表示對賠償金額認定不服,故提起上訴。二審中,阿潔提交新證據,證明其因傷再次減少收入7680元,要求該美容會所承擔賠償責任。法院查明後予以支持,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在選擇美容機構和美容方式時應慎重,一定要認真審查相關資質,不要為了盲目追求美麗而給自己的身體健康帶來一生的負面影響。同時,在美容過程中,要增強證據意識,以備發生糾紛時有效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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