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役情 兩地法院協同辦案為群眾 彰顯司法便民情懷

  

戰役情  兩地法院協同辦案為群眾  彰顯司法便民情懷


  近日,撫寧區法院通過互聯網雲庭審,審結一起離婚案件。

  案情簡介:

  原告池某平與被告朱某蘭於2001年3月29日登記結婚,婚後半年被告就離家出走,至今離家出走已經19年有餘,故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立案後因被告情況不清無法送達,辦案法官仇軍華和書記員楊超通過公安人口信息系統查詢到被告朱某蘭現戶籍地在黑龍江省拜泉縣拜泉鎮新興村4組,通過與當地派出所聯繫確認被告在戶籍地生活居住,但家屬拒絕配合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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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月25日,蔓延全國的新冠疫情使送達聯繫異常困難,原告與妻子系再婚,生活時間較短,兩地相隔幾千裡,原告又是無兒無女的殘疾人,考慮案件的特殊情況,辦案法官決定將案件移送黑龍江省拜泉縣人民法院處理。案件雖然不再歸撫寧區法院管轄,但司法為民的宗旨不能忘記,通過微信、電話、機要等方式,兩地法院通力協助,拜泉縣人民法院法官周欣航自己墊付預交了訴訟費,將訴狀等相關手續依法向被告朱某蘭送達並做通其工作同意離婚,通過互聯網雲庭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面對疫情為了讓當事人少跑路,也為了生命健康安全,撫寧法院將郵寄過來的相關手續送達給了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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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過兩地法院的協同辦案,將一起20年沒有共同生活和聯繫的雙方當事人得以解除婚姻關係,原告可以順利入住五保戶養老院。案件得以圓滿解決,原告人池某平喜上眉梢,一個勁的感謝讓辦案同志心裡一股暖流。這正是踐行習近平總書記的“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最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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