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弥补疫情损失,电影重映票房可以全归影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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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弥补疫情损失,电影重映票房可以全归影院吗?

电影宣发小妹


为弥补疫情损失,电影重映票房全归影院,有相关法律依据支持吗?制作方、投资方不应该分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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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弥补疫情损失,电影重映票房可以全归影院吗?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曹欣才:


推广服务协议如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亦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属于合法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您反映的问题属于私法自治范畴,法律尊重意思自治,本案中,电影已重新放映,电影院亦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若因疫情原因电影院想挽回损失亦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与你进行协商。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二检察部杨媛媛:


2009年《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调整国产影片分账比例的指导性意见》对国产分账影片的分账比例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制片方原则上不低于43%、影院一般不超过50%。目前中国的电影票房分账基本依据上述文件,在总票房中扣除 5% 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 3.3% 营业税,剩下的由影院和院线拿走 57% ,制作方和发行方拿走 43%,再按约定分。重映的电影除了已过版权保护期的,也应当按上述文件确定的比例由制片方、发行方等约定分账。近期,因为疫情影响,影院处于亏损状态。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影发行分公司发出通知,称经与制片方协商后决定将5部影片(部分为重映)的分账比例调整为影院100%,并建议影院以低票价或公益放映的方式让利给观众。故您问题中所称“重映影片的票房全部归影院”,应当是电影制片公司与发行公司的特殊约定,而非普遍情况。疫情期间票房收入的分账仍应当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指导意见,由制片方与发行方等进行具体约定,电影宣传发行公司可以根据约定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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