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專利金獎”獎金提高至30萬元 5月1日起施行!

好消息: 近日編者從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新修訂的《廣東省專利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增設了有關獎項,並提高了獎勵金額。

廣東“專利金獎”獎金提高至30萬元 5月1日起施行!

獎金

專利有關的獎金額度發生變化

《辦法》指出,廣東省專利獎增設廣東專利銀獎,以及中國專利銀獎、中國外觀設計銀獎嘉獎。同時,從樹立標杆的角度出發,將“廣東發明人獎”修改為“廣東傑出發明人獎”,賦予發明人獎更加響亮的名稱。增加廣東專利獎授獎數量,並提高獎勵金額。《辦法》將每屆廣東專利獎金獎授獎限額由15項增至20項,獎金由每項10萬元提高至30萬元;優秀獎授獎限額由55項增至60項,獎金由每項5萬元提高至10萬元。增設銀獎40項,獎金為每項20萬元;對獲得“廣東傑出發明人獎”的個人,獎金由2萬元提高至10萬元。

專利相關的獎項名稱發生變化

調整中國專利獎嘉獎獎勵項目和獎勵金額。《辦法》將原“中國專利獎配套獎”更名為“中國專利獎嘉獎”,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或者中國外觀設計金獎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每項10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中國專利銀獎或者中國外觀設計銀獎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每項50萬元的獎勵。

《辦法》優化了有關獎懲制度,明確“廣東省專利獎獲獎情況應當記入專利發明人(設計人)檔案,並作為職稱評聘、職務晉升、業績考核等重要依據。”《辦法》規定,以提供虛假數據、材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廣東專利獎的,追回證書和獎金,並在相關媒體上公佈,5年內不予申報廣東專利獎。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獎項設計從三大方面進行調整完善

廣東“專利金獎”獎金提高至30萬元 5月1日起施行!

專利法

廣東省專利獎由省人民政府設立,包括中國專利獎嘉獎和廣東專利獎。《辦法》是在2014年施行的《廣東省專利獎勵辦法》基礎上,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廣東省專利條例》,並參考國家知識產權相關文件修訂完成。修訂後的《辦法》主要對專利獎獎項和獎勵金額設置、申報和評審制度、有關獎懲制度等三大方面進行了調整和完善。

  1. 1.增設了廣東省專利獎有關獎項;增加了廣東專利獎授獎數量,並提高了獎勵金額;調整了中國專利獎嘉獎獎勵項目和獎勵金額。
  2. 2.修改完善了有關申報、評審制度,對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方式等方面,對評審程序進行細化規定和調整。
  3. 3.優化了有關獎懲制度,規定將專利發明人(設計人)獲獎情況作為晉升、考核的依據,完善了騙取廣東專利獎的懲處措施,強化了全過程違法違規行為記入誠信檔案的要求。

歷屆廣東專利獎評選及獲獎情況

據悉,2014年以來,廣東共組織開展了5屆專利獎評選,評選出廣東專利金獎75項、優秀獎275項、發明人獎49個;組織開展了5屆中國專利獎推薦,累計獲金獎34項、銀獎26項、優秀獎754項,金獎項目數量連續5屆居全國首位,獲獎項目總數連年創歷史新高。

評論:新的專利獎勵辦法和調整和完善的對專利發明人(設計人)的獎勵,從獎金的金額、獎項名額做了積極的調整,加大對相關專利發明人激勵,更好的促進廣東科技改革新局面和創新發展理念在基層的貫徹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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