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金刚石:关于《浦东发展银行诉本公司等汇票纠纷》一案最新进展说明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讯,豫金刚石(300064)(300064)4月9日发布公告,关于《浦东发展银行诉本公司等汇票纠纷》一案,最新进度为一审判决,案件审判结果为原告胜诉。

本案中,原告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被告是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郭留希,朱登营,曹水霞,朱晓斐,杨艳敏,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豫金刚石在本次案件中所处角色为被告。

本案的基本情况如下: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被告: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郭留希,朱登营,曹水霞,朱晓斐,杨艳敏,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金利福”)将公司作为付款人、承兑人的商业承兑汇票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同时开展黄金租赁业务,河南华晶、郭留希、朱登营、曹水霞、朱晓斐、杨艳敏为担保方。业务到期后,深圳金利福未能及时偿还租借资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此案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表示,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林川建筑撤回起诉外,公司共涉及45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425,151.74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42项,案件金额约402,444.2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3项,案件金额约22,707.51万元。鉴于部分诉讼尚未开庭,部分诉讼进入诉讼程序,经对诉讼相关事项的全面梳理及与律师团队充分沟通后,公司根据目前的涉诉情况,已计提预计负债207,540.15万元。因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最终判决,本次预计负债计提仍存在不确定性。2、因公司与中融公司借款纠纷案件,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22,302.55万元;因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纠纷案件,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5,056.41万元,上述两项案件,合计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27,358.96万元。3、经自查,部分诉讼相关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决策程序审议批准。目前,公司在全面自查及核实中,并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积极应诉,争取尽快解决相关诉讼事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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