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刘晓庆相比,范冰冰真的是新税法掌中的“幸运儿”

范冰冰案调查结果出来后,税务局给出的处罚是罚款八亿但是念于是初次免于刑事处罚。很多人就纳闷为什么当年刘晓庆才偷税漏税一千多万就判了一年,范冰冰却仅仅是罚款却免于刑事处罚?

和刘晓庆相比,范冰冰真的是新税法掌中的“幸运儿”

一切还是得归结于《刑法》,2009年7月《刑法修正案(七)》对逃税罪做出修改,在刑法第201条中增加了初次违法免罪规定,只用按时按要求补缴税务机关要求的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已受到行政处罚,就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范冰冰逃税的数额相比于刘晓庆简直多了太多了,但是按照新税法要求她只需要按时按要求及时补缴约九亿的罚款以后就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了,范冰冰案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可能是因为明星公众人物的身份对她们法外开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都是税法硬性规定。

至于刘晓庆才逃税一千多万就坐牢一年,那是因为案子发生在税法修改前的2002年,适用于1997年的《刑法》,那时的刑法是没有初次违法免罪的规定,只要查证偷税漏税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即使补缴了罚款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

和刘晓庆相比,范冰冰真的是新税法掌中的“幸运儿”

如果范冰冰案放到2009年之前,那估计整个人生要被清零重来了。范冰冰案最后的结果现在看来真的是算是新税法的“超级幸运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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