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农发行“政策贷”,一个官商合谋的连环套


桂阳农发行“政策贷”,一个官商合谋的连环套

济草堂公司

一家地方龙头企业,经政府领导出面,从银行获得2500万元贷款。到期后,适逢经济下行,加之意外案件牵扯,企业无力还贷。领导再次充当保姆,指定一人出借500万元现金,使企业和法人代表成为共同贷款人;至于另外2000万元,有人在背后代为偿还,但这位隐形“好心人”是谁却不得而知。

这是发生在湖南济草堂金银花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济草堂)身上的真实故事,若非两起接连出现的诉讼,甚至当事人都难以知晓其中的原由。

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领导保姆式的服务下,曾是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的“济草堂”,再无翻身机会。代替还贷的“好心人”,未经任何程序,悄悄拿走了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等;而苦苦支撑公司的股东,却陷入连环套路。

2500万元贷款原委

济草堂公司位于桂阳县城关镇,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集金银花种植和饮料、贡茶产销为一体的企业,公司主打产品是一款中式饮料,经铁路系统销售,迅速打开市场。

这家公司在当地乃至在湖南颇具名望,曾多次荣获“桂阳县农业产业化优秀龙头企业”称号,2005年被评为郴州市农业产业化十佳龙头企业,2007年被评为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成功晋升为湖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入列湖南省著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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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济草堂被授予“中国驰名商标”,成为行业内唯一拥有此项殊荣的企业品牌。

但在光鲜的另一面,却是实际控制人刘源的刑案阴影。2015年,济草堂爆发了一起非法融资刑事案件,这位“中国优秀民营企业百强创新先锋”,自成立公司以来,以入股分红的方式共向700多人融资,承诺按月利3分支付利息,涉及融资总额约1.7亿余元。

工商资料显示,济草堂现有股东45人,全为自然人,实际还有大量隐形股东。而这些股东中,不少是债转股而来。其中,刘源持股25.04%,第二大股东李民主持股21.54%。

李民主1957年生,桂阳县人。在罗昌平所著《递罪》(南方日报出版社2010年版)一书中,李民主可谓主角之一,他曾参与经营湖南首家民营公路收费站,三个非党员合伙人被时任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双规”约50天。这位苦主重获自由后,走上反腐之路,直至曾锦春被“双规”并执行死刑,震惊全国。

在2009年9月,李民主由刘源的债权人变成济草堂的股东。李民主自述,刘源以扩大生产经营为由向其借款2299.4万元,其中仍有2095.29万元未归还,抵扣济草堂公司出资646万元,刘源实际仍欠李民主1449.29万元。

2009年济草堂表面风生水起,各类荣誉加身,实则每况愈下,资金链难以为继。为了保住这个农头企业和纳税大户,2009年9月18日,经县领导帮扶,济草堂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桂阳支行(下称农发行桂阳支行)申请中长期贷款2500万元人民币,期限五年,用于公司经营。

刘源案发之时,济草堂对农发行的贷款尚未结清,引线就此埋下。

两方借款,一人还钱

刘源信任破产,2014年9月3日,济草堂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民主,千疮百孔的济草堂难以为继,只能靠借款等使公司绝境逢生。但前提条件是,必须先归还农发行桂阳支行的贷款。

在三大政策性银行中,农发行是我国唯一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为防止出现坏账,农发行针对县域贷款,有一条硬令:如果某县有一笔坏账不能归还,就暂停该区域一切贷款。

桂阳农发行“政策贷”,一个官商合谋的连环套

于是,济草堂这2500万元的贷款,不光是李民主的大事,也成了县领导的心病。而资产总额和现金流都很好的李民主,也成了领导们关注的重要对象。

这2500万元坏账的处理,被拆为两部分:一笔500万元,经领导介绍,由一个名叫李某平的商人借公司500万元,以新还旧;另一笔2000万元,又拆分1500万元和500万元,先以担保公司出面,后由那位不具名的“好心人”代付。两种方式之外,都通过中标其他项目来做补偿。

李民主一审时陈述,“我与借款人李某平不相识,行长找到李某平,当时他想承揽农发行的一项目,银行许诺此次借款后会以项目作为交换,所以李某平借款给我。”

这份500万元的借款协议签署,李民主作为法定代表人签字,济草堂公司盖章。同时,按照农发行桂阳支行的意思,让李某平将该笔借款汇入银行提供的临时存款账户。

蹊跷的是,该借条真实借款是在9月26日,而借条上的日期为10月24日,足足推迟近一个月。

这笔钱是否到账,具体到账时间等,李民主并不清楚。形象的说,在未经过李民主和济草堂公司同意,也未出具任何扣款通知的前提下,农发行私自将临时账户中的500万元划走,用以抵扣上述500万元贷款。

借期已过,济草堂无力偿还,李某平将李民主、邓丽娟(李民主之妻)、济草堂公司诉至郴州市北湖区法院,2016年10月27日此案一审,李民主是否承担借款的偿还责任问题,借款利息的确定问题成为本案的核心。

北湖区法院认为,李民主在借款上具有独立性,不宜认定为职务行为,李民主和济草堂公司李某平五百万借款及其利息的违约责任。对于借款后的逾期还款利息问题,法院支持李某平所提的利息80万元,此后的利息按照月利率的2%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

据此,北湖区法院判决:李民主、济草堂公司共同偿还原告李某平借款本金500万元,并支付原告李某平借款利息783333元(2015年7月26日至2016年3月17日期间利息),以上合计5783333元,此后的利息按照月利率的2%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驳回李某平其他诉讼请求。

李民主不服,上诉至郴州中院。

一审诉讼中,李某平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将李民主近4000万资产和济草堂公司资产被查封和冻结。一审判决生效后,李民主账号中现金160万元被北湖区法院划扣。

2017年4月7日,郴州中院开庭审理此案。二审判决认为,李某平已经按约借款,李民主应当与济草堂公司共同偿还借款,李民主的行为可作为对济草堂为偿还公司原欠农发行桂阳支行贷款而向李某平借款所产生的债务,向李某平作为共同承担,并在借款后个人实际归还了部分欠款,故李民主应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郴州中院判决:李民主及济草堂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李某平借款本金4538195.56元,利息707958.51元,合计5246154.07元。

两审判决过后,这起特殊的借贷纠纷变成了:两方借款,一人还钱。

陷阱贷款?

身陷“政策贷”的李民主,此后将农发行桂阳支行、济草堂公司告上法院。本案2019年3月22日一审开庭。

李民主提出的诉讼请求有三点——

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00万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截至2016年3月17日的利息损失114.6万余元,并按月利率2%的标准支付从2016年3月1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损失;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李民主的代理律师认为,“农发行桂阳支行在原告未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强行扣划原告钱款,侵犯原告的个人财产所有权,造成原告在无法取得借款以实现借款目的的前提下,被迫偿还本金并承担巨额借款利息。原告名下的其他财产也因此被查封而无法实现权益。被告无合法根据取得原告财产,造成原告损失,依法应予返还并赔偿。”

理由很简单,既然李民主是借款人之一,但500万元与其无任何关系,扣走也没有任何程序,银行的行为存在违法。确定查冻扣权力及权限的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是《商业银行法》,有权扣划单位仅有法院、海关、税务。

对于李民主来说,是经人介绍才会发生本次借款,且该笔借款已经用于归还农发行桂阳支行的还款,并未用于个人,在用途上属于济草堂公司。

农发行桂阳支行作为国有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存款人的资金安全,不应无故扣划原告个人储蓄存款,其行为给原告带来了财产损失,并严重威胁了存款安全。

从相互关系上看,银行与储户之间是合同关系,这也表明银行的任何资金操作行为都应通过协议契约的形式来进行,在未经与储户允许和授权的情况下,银行不得单方面处理储户的资金,这是尊重私人物权和信守契约的起码要求。否则,私自划走储户存款构成违法侵权。

有律师表示,未经储户同意,且未确认证据就抹账,仍是违规的。“应该先协商让储户返还,即使储户不返还,也应该走司法程序解决,不能私划储户存款。”

除此,《储蓄管理条例》第32条规定:储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

另一方面,农发行与李某平之间,是否确实存在贷款外的项目交换,甚至不当交易,需要核实调查。李民主名下一宗土地曾用于济草堂贷款的担保,该担保在2014年9月已过期。据李某平律师透露,用于这份担保的土地使用权证,银行未经任何手续,已转移到李某平手里。这显然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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