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事業單位備考知識:法律小常識-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

【導讀】

山西中公事業單位為大家帶來事業單位法律知識《法律小常識——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有哪些?》,希望可以幫助各位考生順利備考事業單位考試。

法律板塊中的憲法知識是事業單位考試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無論是在考試還是在非考試中。同時,在憲法中,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是核心考點,尤其是基本權利和義務分別有哪些,每個部分是什麼含義都是重點。

一、公民的基本權利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國公民有以下幾種重要的基本權利:

1.平等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

(1)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年滿十八週歲的中國公民;未被剝奪政治權利。

(2)政治自由: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3.人身自由權

(1)人身自由: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2)人格尊嚴。

(3)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4.宗教信仰自由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2)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5.監督權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2)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3)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6.社會經濟文化權利

(1)勞動權、受教育權既是公民的權利又是公民的義務。

(2)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3)物質幫助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7.特殊群體的保護

(1)國家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2)婦女的平等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方面的平等權。

(3)退休人員和軍烈屬的權利。

(4)婚姻、家庭、兒童、老年人的權利。

二、公民的基本義務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的團結。

3.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4.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5.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6.依照法律納稅。

7.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瞭解更多山西事業單位招聘信息請點擊山西事業單位招聘網。(本文來源於ID:shxsydw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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