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官方立法,中醫將迎來飛速發展!中醫人的春天要來了

近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安徽省中醫藥條例》,條例中多項規定是對中醫藥發展的扶持,對中醫醫師來說福利滿滿,中醫人的春天來了!

下面,醫師君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下這個政策

第二章中醫藥服務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中醫醫療機構建設納入區域衛生健康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舉辦規模適宜的中醫醫療機構。合併、撤銷政府舉辦的中醫醫療機構或者改變其中醫醫療性質,應當依法徵求上一級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的意見。

每個市、縣人民政府至少舉辦一所獨立的公立中醫醫院。

第十一條

政府舉辦的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有條件的專科醫院,應當設置中醫藥科室。縣級以上公立綜合醫院中醫床位佔標準床位的比例應當不低於百分之五。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應當配備中醫類別醫師;社區衛生服務站以及有條件的村衛生室應當合理配備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

這一規定,為更多的中醫從業人員增加了就業機會,也讓中醫診療工作更加規範。

第十三條

發展中醫診所、門診部和特色專科醫院,鼓勵連鎖經營。對社會力量舉辦只提供中醫藥服務的中醫診所、門診部,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區域衛生髮展規劃不作佈局限制。支持有資質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開辦中醫診所、門診部。

一定程度放開了開設中醫醫療機構的條件,鼓勵開辦中醫診所、門診,中醫醫師也有更多的可能性繼續從事自己喜愛的職業。

第四章中醫藥人才培養

第四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開展中醫藥繼續教育,加強對醫務人員特別是城鄉基層醫務人員中醫藥基本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所在機構應當為其接受繼續教育創造條件。

第四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中醫藥人才政策,通過定向培養、招募招聘、購買服務等方式為基層引進中醫藥人才。

根據需要可以在縣級公立中醫醫院設立特設崗位,引進急需的高層次中醫藥人才,提高縣域中醫藥服務水平。

第四十四條

省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應當建立符合中醫藥崗位特點的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完善公立中醫醫療機構薪酬制度,落實服務基層的中醫醫師職稱晉升傾斜政策。

中醫醫師有了更多的機會來提高自我診療技術,提升自己的業務水平。

此外,條例對於中醫醫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