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告诉孩子如何保护自己,但我们却无法保证孩子的身边

我们告诉孩子如何保护自己,但我们却无法保证孩子的身边

有养今日话题


昨天深夜,被新浪这样一个热搜震惊:


我们告诉孩子如何保护自己,但我们却无法保证孩子的身边


搜索后才发现,是@烟台芝罘警官在线发布了案情通报:


我们告诉孩子如何保护自己,但我们却无法保证孩子的身边


根据《南风窗》的记者的报道,我们才发现这起案件,根本不只是“性侵养女“这么简单!


女孩在2015年12月被所谓的“养父”性侵的时候,刚满14岁,还是未成年人!


而从第一次报案到现在,她等了4年多。


01

发生了什么


根据《南风窗》记者的调查报道,我们梳理了一下整个事件的时间轴:


2015年4月

李星星(化名)的母亲与鲍某明经网友介绍认识

2015年11月

不满14岁的李星星被鲍某明以养父的身份带去北京


2015年12月31日

李星星被鲍某明第一次性侵

此时李星星刚满14岁

2016年初

李星星第一次报警。警方调查未果

2016年-2019年4月


李星星被鲍某明长期精神控制


我们告诉孩子如何保护自己,但我们却无法保证孩子的身边

2019年4月8日


李星星在烟台自杀被救起,此时妈妈才知道女儿被侵犯三年多,从老家赶往烟台。此时李星星尚未满18岁


2019年4月9日


烟台市芝罘区某派出所为李星星做笔录,第一次立案。


2019年4月中下旬

烟台市芝罘区办案警察打电话给李星星,叫她去领《撤案决定书》。

2019年6月

李星星又一次自杀被救起,被诊断重度抑郁症、重度创伤后应激(PTSD)、重度焦虑症,而且阴道损伤发炎,开始住院。


2019年8月

山东泰泉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代理了李星星的案件。

2019年9月6日

李律师和同事辗转多个部门,向检察院信访部门提交了部分证据,和一份《立案申请书》。

2019年10月9日

在检察院的监督之下,李星星的案子第二次立案。


2019年10月18日

李星星在派出所再一次做笔录


从李星星第一次报案到现在,已经过去了4年多

的时间。


而从第二次报案到现在,也已经6个月了。李星星除了那次漫长且揪心的笔录之外,再也没有收到过任何新的回应。律师多次联系当初办案的警官,电话也始终无法拨通。


2020年4月1日

《南风窗》记者打通了鲍某明的电话。正在取保候审中的鲍某明,获知记者身份后,立刻将电话挂断,再也无法拨通。


02

罪恶的真相?


相信看到这里的每一个人,都会义愤填膺。如果这是个假新闻该多好!


但理智不允许我们这样欺瞒自己。


鲍某明2016年出任烟台一家跨国石油服务集团的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2018年又兼任国内另一家上市通讯设备公司的独立董事。表面看,仪表堂堂,谈吐不凡。


我们告诉孩子如何保护自己,但我们却无法保证孩子的身边


2015年4月份经网友介绍(注意是“网友”),鲍某明认识了李星星和她母亲。半年后,在取得其母亲的信任和认可之后,将未满14岁的李星星带去北京上学。


这里出现了两个疑点。


第一:如果是经由网友介绍,为什么“恰巧”认识了带着女儿生活的单身妈妈?这种经由网络联系的“灰色交易”,是否一直长期存在?


第二:如果是因为喜欢李星星的母亲,他为何不结婚之后一起去北京生活?为何只带走了即将满14岁的女孩李星星?


在李星星未满14岁的时候就将其与其母分开,等她刚满14岁的时候就将其侵犯,这时间节点拿捏的,真的是巧合吗?


而涉及到强奸、性侵女童的法律条文,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是这样规定的: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被性侵的女孩有没有满14岁,这个时间节点不同,罪恶的成本太不同了。


联想到这位“首席法务官“还曾在其博客中发表《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一文,文中呼吁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和司法举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给有特权的人物以可乘之机。


我们告诉孩子如何保护自己,但我们却无法保证孩子的身边


而据李星星说,鲍某明还曾在这几年陆续搜集过关键词“送养“、”送养女宝宝“等用户空间。


我们告诉孩子如何保护自己,但我们却无法保证孩子的身边

鲍某明的在2018年2月18日QQ访问记录


到现在自己做的这一系列罪恶的事,想想真是细思极恐!!


03

为什么会这样


犯罪心理学家李玫瑾教授曾说过:


“一定比例的性癖好异常的人就存在于人群中,如果回想一下,很多人可能都会想起小时候曾经遇到过性骚扰。


如果是陌生人有异常举动,孩子会觉得古怪当即跑开,但如果是熟人,就容易利用便利的条件、孩子的信任,实施严重的性侵犯。“



这里面有两个重点。


第一、性癖好异常的人就存在于人群中。

就如同电影《素媛》里的罪犯一样,他可能是一个相貌平平的普通人,也可能是公司的高管,职场的精英,表面上完全正常,根本看不出一丝异样。


他可能就是我们身边的任何一个人。


我们告诉孩子如何保护自己,但我们却无法保证孩子的身边


第二、如果是熟人,更能得到孩子的信任。

之前有资料显示,在近120名11-12岁孩子中间进行调查,请他们描述什么样的人会对儿童猥亵甚至性侵。在他们的描述中,他们都不会认为自己的父母、亲人、老师、甚至是父母的朋友、隔壁邻居会伤害自己。


孩子们的意识里,只有那些长相奇怪甚至丑陋、“看上去凶凶的”人,才有危险。而家长和孩子对于侵害者的“脸谱化”,导致了我们对真正犯罪缺乏防范之心。


比如我们今天说的李星星。


我们告诉孩子如何保护自己,但我们却无法保证孩子的身边


根据《“女童保护”2018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显示,2018年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例为317起,受害儿童逾750人。其中——


1、熟人作案比例近七成,且性侵者多次作案比例高。


师生关系33.80%;网友关系18.57%;邻里关系14.76%;亲属关系11.90%;其他生活接触(门卫、校工等)15.23%。


2、在750名受害人中,14岁以下的儿童比例为80%,年龄最小的只有3岁;


这些年来,猥亵、性侵未成年人甚至14岁以下的幼女的案件,也不会因为我们不愿发生,就不会发生。


这起案件的曝光,距离去年的7月3日上海市某高管性侵10岁女童的案件,尚未过去一年。


04

该怎样保护你,

我的孩子?


几天前,我们刚刚发过有关韩国“n号房“的事件,所谓人间炼狱,不过如此。而李星星从最初的噩梦到现在,也已经经历了一千多天的炼狱。


等待她的,将会是继续的沉默,还是迟来的正义?被取保候审的鲍某明,又将得到什么惩罚?


我们拭目以待。


所有有良知的人,都在等。


我们告诉孩子如何保护自己,但我们却无法保证孩子的身边


而现实是——


我们曾在很多文章中说过,告诉孩子该如何保护自己。但我们却无法保证孩子的身边,真的不会存在一个坏人。


时至今日,我们已经不再忍心去苛责一个早已身心俱疲的母亲,为何亲手将自己的孩子送给这样一个“禽兽”;

我们也不再关心,为何案件再次曝光之后,鲍某明所在的公司立刻发表解除劳动合同的声明。


如果孩子发生了被侵犯的事情,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一定要相信孩子,并安慰孩子说出经过,告诉ta:爸爸妈妈一定会保护你,无条件支持你,不要怕!


我们只希望所有的父母,都要让孩子明白自我保护的真相,以及有关“性侵”的十大误区。


电影《嘉年华》上映之后,有养也做了文晏导演的独家专访。我们一致认为——


每个孩子最有效的保护,就是来自家长的保护,而我们也需要学习如何跟孩子进行更有效的沟通,让他们更好地保护自己。


我们总结了有关性侵犯的十个认知误区,希望对大家有用:


1、不是只有强奸才是性侵!

它包括了所有违背当事人意愿的,跟性有关的行为。


2、性侵跟年龄没有关系!


3、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性侵犯!


4、男性遭遇性侵后创伤更大!


5、穿什么和遭遇性侵犯没有任何关系!


我们告诉孩子如何保护自己,但我们却无法保证孩子的身边


6、未成年人案件中,75%的都是性侵!


7、性侵案中85%以上是熟人作案!


8、人遭遇到性侵之后,最严重者会成为加害者或自杀!


9、坏人可以骗!


10、被性侵后第一时间不要去洗澡!要留下物证!


-END-

策划:有养

视觉:magic y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嘉年华》截图、腾讯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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