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企業宣傳費用100%支持,中山這項資金扶持政策徵求意見

為大力培育外貿新業態,推動中山市利和燈博中心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以下簡稱“試點”)發展,市商務局就2020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外貿方向-支持市場採購貿易試點增補事項)徵求意見。

據悉,根據《廣東省商務廳關於做好2019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市場採購貿易試點資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廣東省商務廳關於2020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外貿方向)的補充通知》等文件要求,新增了支持“開展宣傳推廣活動;降低從事市場採購的優質企業的通關、物流成本”。

支持對象為依法在我市設立的且有獨立法人資格並參與試點建設的企業、機構;依法在我市設立的且在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開展市場採購業務的企業,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中的“境內發貨人”。

支持標準分兩方面,一方面,支持開展宣傳推廣活動,對試點的廣告宣傳及資料製作費等相關費用給予100%的支持;另一方面,支持降低從事市場採購的優質企業的通關、物流成本,對支持時間內(以收匯日期為準)申報單位已收匯的市場採購業務相應的通關、物流成本給予資金扶持,按每個集裝箱予以500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扶持。

◆中山日報報業集團新媒體中心

◆文+/記者 徐世球 通訊員 唐勇義

◆二審:曾淑花

◆三審:魏禮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