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警示】黑車有風險 搭車需謹慎

【檢察官警示】黑車有風險 搭車需謹慎

近日,民和縣公安局向民和縣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李某某涉嫌強姦案。

經查明, 2019年8月某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開車經過民和縣古鄯鎮李家山村附近時,恰遇楊某某攔車到民和縣城,後李某某假意順風乘載楊某某,在行車期間,李某某又以買西瓜為由將楊某某拉至民和縣隆治鄉李家垣山上,後在該地段趁無人來往,在其所駕駛的車內恐嚇、威脅楊某某,強行與楊某某發生性關係。事發後李某某將楊某某拉至民和縣城,楊某某偷偷記下車牌,並向警方報案。目前,李某某已涉嫌強姦罪,被民和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強姦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 在公共場所當中強姦婦女的;

(四) 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 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检察官警示】黑车有风险 搭车需谨慎

【檢察官編後語】檢察官提示大家,近年來,不少群眾為了趕時間或者圖便宜,坐上了黑車,但由於黑車沒有任何營運許可和手續,黑車司機“良莠不齊”,發生像楊某某這樣的案件已不在少數,乘坐黑車致使公民人身財產權益、生命安全時刻處於危險中,呼籲廣大市民要乘坐合法營運的車輛,文明出行、珍惜生命,拒乘“黑車”。

【检察官警示】黑车有风险 搭车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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