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車”司機妨礙公務被拘留

“黑車”司機妨礙公務被拘留

“黑車”司機猖狂,非法攬客經營還開車衝撞交通執法人員?這在我們普通人眼裡只有在新聞中才會出現的場景卻真真切切的發生在我們身邊。11月19日下午大學城日職西門,駕駛員某某駕駛魯L-****9在非法營運時被交通執法人員查處,在檢查過程中該名駕駛員不配合執法,駕駛車輛衝撞執法人員,嚴重威脅交通執法人員與周邊群眾的人身安全。交通執法人員報警後,大學城派出所民警迅速到達現場處置,東港公安分局幹警連夜加班審核案件並加速推進辦案程序,當晚涉事司機就因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10日,交通運輸部門還將對當事人從事非法營運的行為予以處罰。

“黑车”司机妨碍公务被拘留

針對社會聚焦的“黑車”問題,市交通運輸執法監察支隊一直保持高壓嚴打態勢。雖然最近氣溫驟降,但是交通執法人員不畏嚴寒,精準把握“黑車”活動規律,根據“黑車”活動比較頻繁的早晚時段,在火車站、西客站、大學城等重點區域採取蹲守、偵查等多種手段對“黑車”進行查處,近期以來共查處“黑車”100餘臺,有效的淨化了出租客運市場環境,維護了市場秩序。但是在查處過程中有一些“黑車”駕駛員全然不顧交通執法人員與乘客的人身安全,強行闖卡,其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更有甚者觸犯《刑法》,走上犯罪的道路。雖然面對著“黑車”駕駛員暴力抗法的惡劣執法環境,但是交通運輸執法部門將勇於擔當,繼續保持對“黑車”打擊的高壓態勢。該名駕駛員必然會為其行為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時對其他“黑車”駕駛員是一種警示。我們告誡其他“黑車”駕駛員要及時收手,不要再從事非法營運,面對交通執法人員的執法檢查,要主動配合,不要鋌而走險,否則就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黑车”司机妨碍公务被拘留

市交通運輸執法監察支隊提醒廣大市民朋友為了自身的安全不要乘坐“黑車”,遇到交通執法人員檢查時要配合執法,在法治建設不斷深入的今天,對於普通公民來說配合執法就是最大的守法。交通執法部門也希望市民朋友不要從事非法營運,一旦被查處不僅要受到經濟處罰,還會因此影響自己的信用記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妨害公務罪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執法監察支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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