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事業單位招聘公基備考:未成年人姓氏的變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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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視劇《精英律師》中,男主的姐姐羅琦在和前夫冀遇離婚後,單方將孩子的姓名從冀小安改成了羅小安。冀遇聽說後強烈抗議,宣稱要訴諸法律將孩子的名字改回來。那麼,羅琦此舉是否合法?冀遇的抗議又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100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姓名權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自己可以決定叫什麼名字。但未成年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姓名應當由父母決定,這是父母基於親權而享有的。

  父母在孩子的姓名權上享有同等的權利,應當共同決定孩子的姓名。姓氏體現著血脈傳承、倫理秩序和文化傳統,子女姓氏一旦確定,父母任何一方都不得單方改變,如需改變,應首先徵得另一方同意。

  根據相關規定,變更姓氏的情況一般包括:

  (1)因血親關係在父姓和母姓之間變更的;

  (2)因收養關係變更姓氏的;

  (3)因父母離婚或者再婚未成年人變更姓氏的;

  (4)公安機關認定確需變更姓氏的其他特殊情形。有這些情形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監護人向公安機關的戶籍管理部門申請變更姓氏。

  電視劇中,羅琦更改孩子的姓氏沒有取得孩子生父的同意,侵害了冀遇作為父親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冀遇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會責令恢復原姓氏。

  【例1】(多選)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屬於人格權的有( )。

  A. 姓名權

  B. 名譽權

  C. 肖像權

  D. 隱私權

  【答案】ABCD

  【解析】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因此,本題答案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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