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詳解:尚書 總督 巡撫

官名詳解:尚書 總督 巡撫


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官名。唐代,以中書省長官中書令及門下省長官侍中,任宰相之職:若以他官任宰相者,則加“同中書門下三品”銜,即視同中書令、侍中均三品官之意。唐肅宗乾元後,習用“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僕射:官名。起於秦代。東漢時,尚書僕射為尚書令副手,職權漸重;東漢末年,分置左、右僕射。魏晉以後,令、僕同居宰相之任。唐代,不設尚書令,僕射即為尚書省長官,與中書令、侍中同為宰相:唐中宗以後,非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不為宰相。宋初相沿;宋神宗元豐時,又以左、右僕射充宰相;宋徽宗一度改太宰、少宰;南宋孝宗乾道八年(1172)改為左、右丞相。後,僕射之名遂廢。

樞密使、樞密副使:官名。樞密使,又稱樞密院事,簡稱知院。樞密副使,又稱同知樞密院事。唐代宗始以宦官掌樞密;唐昭宗改以士人任樞密使。五代·後梁改名崇政使;五代・後唐複稱樞密使,其實權有超過宰相者。宋代沿其制而略加變通,以樞密使為樞密院長官,與同平章事等合稱“宰執”,共同負責軍國要政。任此職者一般為文官,也偶用武人。清代,對軍機大臣亦往往以樞密為尊稱。

參知政事:簡稱參政。唐初,實際任宰相者偶用此名。宋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以參知政事為副宰相。其他如:門下侍郎、中書侍郎,亦即副相之意。總之,古時宰相之名各異,且職數不等。曾出現過一相三參、一相四參、二相二參、二相三參、二相四參、三相一參,一般以二相二參最為常見。

尚書:官名。始於戰國,或稱掌書。尚,即執掌之意。因尚書在皇帝左右辦事,掌管文書章奏,地位逐漸重要。漢成帝時,設尚書五人,分曹辦事。東漢,尚書正式成為協助皇帝處理政務的官員,三公權力大為削弱。隋代,始分六部。唐代,更確定六部為吏、戶、禮,兵、刑、工。唐代中央首要機關分為尚書、中書、門下三省,尚書省執行政令,職權益重。宋以後,三省分立之制漸成空談,行政全歸尚書省。明代,廢中書省,徑以六部尚書分掌政務,六部尚書遂等於國務大臣。清代沿襲明制,晚清更增設外務部、郵傳部等,繼又改尚書為大臣。


官名詳解:尚書 總督 巡撫


給事中:官名。秦官,西漢沿置,東漢省,魏復置。為將軍、列侯、九卿,以至黃門郎、謁者等的加官。給事殿中,備顧問應對,討論政事。晉代,始為正官。隋、唐以後,為門下省要職,在侍中及門下侍郎之下,掌駁正政令違失。明代採宋時給事中分治六房之制,定為吏、戶、禮、兵、刑、工六科,每科設:都給事中ー人,左、右給事中各一人,給事中若干人,抄發章疏,稽察違誤,其權頗重。清代,僅設六科掌印給事中、給事中,滿漢各一人;雍正時改隸都察院,一般尊稱為給諫。

主事:官名。北魏時,置尚書主事令史,意即令史中的首領。隋代開始,但稱主事,不在正規職官之內。金、元以後,始以士大夫為之。明代,遂定為各部司官中最低之一級。清代相沿。進士分部,須先補主事,遞升員外郎、郎中。官階正六品。

總督:官名。明代初期,在用兵時派部院官總督軍務。明英宗正統六年(1441),以麓川用兵,使兵部尚書王驥總督軍務,總督之名始此。後各地逐漸增置,職名必列舉管轄事宜,如:“總督兩廣軍務兼理糧餉帶管鹽法兼巡撫廣東地方”。一般均為臨時差遣,事畢即罷。清代,以總督為地方最高長官,轄一省或二、三省,綜理軍民要政,為正二品官,加尚書銜為從一品。另有管河道和漕運事務者,亦稱總督。

巡撫:官名。古代偶有派官員至各地巡撫之舉,非為專設之官。明置巡撫,當以洪武二十四年(1391)敕遣皇太子巡撫陝西為始。宣德時,開始專設巡撫,後遂與總督同為地方最高長官。清代正式以巡撫為省級政府的長官,總攬一省的軍事、吏治、刑獄等,地位略低於總督,仍屬平行。別稱撫臺、撫軍,又以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也叫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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