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輕質土就是在原料土中按照一定比例添加固化劑、水和氣泡,經充分混合、攪拌後形成的輕型填土材料。
泡沫輕質土的製作首先分兩步同時進行;其一為水泥漿的製作,將水與水泥進行不小於10s的攪拌混合;其二為氣泡群的製作,將起泡劑和水按1:39的比例連續加入稀釋裝置,製成稀釋液加入氣泡裝置,同時控制空氣壓力不小於0.6MPa。第二步為將水泥漿和氣泡群進行5s的攪拌混合,即可進行管泵輸送澆築。
泡沫輕質土半成品自泵送至出管澆築時間限制在30min內,以減少因氣泡的消減對質量的影響。為保證澆築質量,每層厚度為25—50cm。待每層澆築後經過約10h的凝固結硬,便可進入下一層澆築。
通過試驗進行配合比的選擇。試驗工作要提前進行以保證施工時能提供設計所需要的配合比。
一、泡沫輕質土施工配合比可參考表1所示的參考配合比,但應經配合比試配試驗進行驗證;配合比試配試驗可根據實際施工所採用的水泥、粉煤灰等原材料進行微調。
表1 施工配合比參考表
使用部位
試配抗壓強度
qs MPa
泡沫輕質土單方材料組成
試配溼密度kg/m3
水泥漿單方材料組成
水泥漿溼密度kg/m3
水泥kg/m3
粉煤灰kg/m3
水kg/m3
氣泡率(%)
水泥kg/m3
粉煤灰kg/m3
水kg/m3
離路基頂面距離≤0.8m
1.1qc
319
0
207
68.0
560
997
0.0
648
1645
331
0
215
66.8
580
997
0.0
648
1645
離路基頂面距離>0.8m
1.1qc
294
0
191
70.5
520
997
0.0
648
1645
306
0
199
69.3
540
997
0.0
648
1645
注:表中qc滿足表1的要求
二、 配合比試驗
實驗室配合比試配試驗應在原材料檢驗合格的基礎上進行,應先後滿足:
1、消泡試驗溼密度增加率不超過10%;
2、溼密度滿足表3-1的要求;
3、流值滿足表3-1的要求;
4、7d齡期抗壓強度qu7d≥0.5qs,28d齡期抗壓強度qu28d≥qs;qs滿足表3-2的要求。
5、泡沫輕質土標準沉降率低於3%。
三、施工配合比
施工配合比試驗按如下步驟進行:
1、對原材料進行規範規定的試驗,原材料必須合格。
2、根據實驗室配合比和現場成套設備進行試拌。
3、根據溼密度、流值情況調整配合比。
4、初步確定泡沫輕質土施工配合比。
5、拌制的泡沫輕質土經消泡試驗確定的溼密度增加率不超過10%。
6、泡沫輕質土的標準沉降率不超過3%。
施工配合比試配試驗應由施工單位實施,監理單位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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