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交了這些“蠢事”別做了,就是冤枉錢,太虧了

定金交了這些“蠢事”別做了,要不然就是冤枉錢,太虧了

近些年來,買房和挑選戶型,似乎已成為朋友間經常聊天的一個主要話題。買房它並不像我們平時在商場買東西一樣那麼的簡單,會有一個很長很複雜的過程。有過購房經驗的朋友們都知道,如果我們相中了房子,還沒有簽訂購房合同,或者是支付房款,就要給開發商先付一筆錢,其實這筆錢也就是俗稱的定金。

定金交了這些“蠢事”別做了,就是冤枉錢,太虧了

定金的比例大概是整個房款的20%, 這樣算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如果在後期我們因為一些原因,不想要房或者是有了什麼糾紛的話,可能這個錢就會受到一定的影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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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沒有簽訂金合同

很多的購房者他們都比較大意,認為售樓處就在那裡,它還能跑了嗎?而且開發商在所在的城市名氣都非常的大,有沒有定金合同都無所謂,他們是不會賴賬的,所以交完定金得到的只是口頭上的承諾,並沒有紙質的定金合同。但是後期房價有了大漲之後,開發商立馬不認賬的態度會讓你措手不及,但是自己又沒有什麼證據,想要維權可能就十分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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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未約定退定金的條件

雖然定金只佔房款的20%,但是算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如果在後期因為某些原因,這個交易沒有完成的話,我們剛開始交的這一部分定金,卻不給你退還了。說到這兒,很多的朋友會瞪大眼睛,怎麼大家還不相信嗎?因為你在簽訂協議的時候,並沒有跟開發商約好定金是否退還,所以以後有了糾紛,他們不給你退定金你也沒有地方去找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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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們一定要看清楚認購書上面寫的是定金還是訂金。

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兩者在本質上可是有天壤之別的。前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後者則沒有什麼約束力,如果簽訂合同的一方有了違約行為,屬於前者的話,可以雙倍的要回來,但後者能給你返還原額就很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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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大家在交定金的時候一定要慎重考慮,千萬不要無腦。

我們但凡能從口袋裡掏出錢去交定金,顯然購房者對於房屋的各個方面都是相當滿意的。但是如果遇到你在猶豫的情況,或者是被購房小姐忽悠的暈了頭,大家此時一定要理智一些,如果無腦的交付了定金,想要再拿回來,那就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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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要告訴你一點,少交定金並不一定是好事。

說了前面那幾點,可能有些購房者就有些後怕了,他們認為買房交定金時越少越好,如果以後反悔的話,定金要不回來還能少承受一些損失。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要知道,如今的房價幾乎處在一個不斷上漲的趨勢中,如果房價一直上漲,這樣的話,你交的定金又比較少,那在對你行方便的同時,也給了開發商一個機會,他們同樣也敢違約,大不了就是賠你雙倍的定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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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交定金,其實這是約束自己,也是約束開發商的一種行為,但是上面這五個蠢事千萬不要做,否則的話,錢可能是白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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