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側翻……青島交警通報四起重型貨車交通事故

未保持安全車距、採取躲避措施時側翻

青島交警通報四起重型貨車交通事故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為全力做好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給人民群眾創造安全、有序、暢通出行的交通環境,全市公安交警部門近期持續開展針對大貨車、危化品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四類車輛嚴重交通違法整治,並定期將四類車輛發生的典型交通事故向社會公佈,增強交通參與者的法治意識和安全意識,努力實現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交通事故明顯下降的管理目標。4月9日,青島交警公佈了4起涉及四類車輛的典型事故案例,都是涉及重型貨車因違法駕駛造成的事故案例。

案例一:重型貨車躲避電動車側翻

追尾、侧翻……青岛交警通报四起重型货车交通事故

2020年4月7日18時56分,梁某某駕駛車號為魯UB3560號重型自卸貨車沿城陽區興陽路由西向東行駛至錦城路路口處,遇右側順行至該路口左轉彎趙某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梁某某採取躲避措施過程中致魯UB3560號重型自卸貨車側翻將趙某某及電動三輪車壓在車下,致兩車受損,趙某某當場死亡。目前,該事故正在調查處理中。

案例二:重型貨車未保持安全車距追尾小轎車負全責

追尾、侧翻……青岛交警通报四起重型货车交通事故

2020年4月6日20時56分,張某駕駛重型自卸貨車在青島市市北區寧安路23號與高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發生交通事故。經查,張某駕駛重型自卸貨車由寧安路東向西行駛至寧安路合肥路路口時,因觀察不周、措施不當,沒有確保安全距離,與同向行駛高某駕駛的小型轎車後部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小型轎車後部受損。重型自卸貨車駕駛員張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之規定,張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案例三:重型貨車倒車發生事故負全責

追尾、侧翻……青岛交警通报四起重型货车交通事故

2020年4月7日11時47分,曹某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在青島市市北區吳興路某單位院內與於某停靠在此的小型轎車發生交通事故。經查,曹某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在倒車時,由於觀察不周,操作不當,重型半掛牽引車右後部與停靠在院內小型轎車的左側車身發生碰撞,造成小型轎車車輛受損。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員曹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機動車倒車時,應當察明車後情況,確認安全後倒車。不得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橋樑、急彎、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車。”之規定,曹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案例四:重型自卸車順向追尾負全責

2020年4月5日18時,都某某駕駛車號為魯UM7101號重型自卸貨車沿膠州市揚州路由西向東行至揚州路與廈門路路口西側處,與順行鄭某某駕駛的魯BJ86**號小型轎車追尾相撞,致車輛部分損壞。

追尾、侧翻……青岛交警通报四起重型货车交通事故

都某某駕駛機動車未確保安全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都某某駕駛機動車未保持安全車距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

因此,都某某駕駛機動車未確保安全、未保持安全車距的行為是此次事故發生的全部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都某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記者 餘博 通訊員 曲海青 欒心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