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的“洪武之治”帶來的好處有哪些呢?

明太祖朱元璋在建立大明王朝後,為了改善元末時期的混亂局面,開始考慮恢復經濟,恢復民生,力求政治穩定,社會和諧,提升國力。就誕生了一系列有利於國家發展的政策和措施,使得元末以來的混亂局面終於得到了控制。

政治舉措有,朱元璋以“謀不軌”罪名為由誅殺丞相胡惟庸,並藉此機會,罷除中書省,分相權於六部,徹底廢除秦漢以來沿襲千年的宰相制度。在史制上,設置了檢查機關-御史臺。嚴禁各級官員翫忽職守,蠹政害人。在法律上,朱元璋親加《大明律》,肯定了明初人身地位的變化。在軍事上,洪武年初,朱元璋多次發動北伐戰爭,沉重打擊元軍舊部,讓北元政權從此一蹶不振。對於南方,朱元璋一方面出兵四川,消滅明升建立的夏割據政權;另一方面攻克雲南,擊敗梁王,最終實現了全國的統一。


明初的“洪武之治”帶來的好處有哪些呢?

在經濟上,朱元璋也採取了一系列的修生養息的舉措。明朝以農業發展為首位,為了保證足夠的勞動力資源,朱元璋詔令全國,禁止地主蓄養奴婢,禁止四十歲以下婦女出家,嚴格控制寺院規模,如此一來間接地提高了人口的生育率。為保證人們有田可耕,明廷大力推進屯田政策,以軍屯和民屯為主,將大量閒曠、荒蕪之地置屯耕種。此外,為了輔助農業發展,明政府一方面興修水利;另一方面從政策上推行開中法穩定糧價,推行戶籍制度,避免二次流徙,並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租稅減免。

在政治上,廢除了宰相,使得權力分化,這樣就成了各部監督各部了。而《大明律》,雖然本質上仍是以法維護君主集權,但同時也對保護小生產者的財產和人身安全、維穩社會起到了積極作用。而軍事方面,北伐元軍,讓元軍被迫分裂為韃靼、瓦剌、兀良哈三大部,無法再繼續作亂。而南方戰爭,出兵雲南,消滅明升建立的夏割據政權;攻克雲南,擊敗梁王,最終實現了全國統一,為維穩社會,促進生產力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環境。

而在經濟上,史記記載,明洪武十四年時,全國戶數已到達

10654362,人口數為59873305。到了洪武二十四年末,天下田土已達3874746頃。重要的是農業的迅速發展,還帶動了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明初時期, 棉紡織業,制瓷業,礦冶業和造船業得到迅速發展。景德鎮官窯達20座,全國官營鐵礦有13所,且洪武年間商稅較輕,加之紙幣“大明寶鈔”的發行,明初時期商業實現了繁榮發展。


明初的“洪武之治”帶來的好處有哪些呢?

明朝集市


明初的“洪武之治”帶來的好處有哪些呢?

大明寶鈔

這些是我們社會發展的基本,在一派和平繁榮的景象下,朱元璋也十分重視社會禮儀和社會風氣的建設。在洪武八年,他就曾詔令天下立社學,招收兒童入學學習《三字經》和《千字文》等,並推行設科取士。社會風氣上也提倡孝老敬老,重視社會救濟,增強了政府凝聚力,贏得了民心。

在實現洪武之治的背後,值得一提的是,洪武之治離不開明太祖朱元璋的勤政節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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