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惹紛爭 法院調解促和諧

“站著放錢,跪著收錢”,這是大多數民間資金借貸的無奈現實。最近,平江縣人民法院調解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彭某債款難收,何某債款難還,法院速調解難。

2019年8月中旬,何某以資金週轉困難為由向彭某借款現金人民幣20萬元。由於雙方是多年好友,彭某便借給了何某,同時何某出具了借條,並約定了每月百分之一的利息。但債務到期,何某遲遲沒有歸還,多次討要無果,彭某無奈訴至法院。

此案開庭過程中,何某言及彭某借給他的20萬元現金,拍照只是形式沒有實際給付。同時,雙方的經濟往來並不是通過現金給付的形式而是通過微信轉賬的形式,彭某的借款也不屬於正當的借款,是在賭博中產生的。何某舉證說已通過微信轉賬還款一部分。而彭某卻說何某提供的微信轉賬記錄是對之前的債務進行償還,並不是對這20萬元的償還。同時該債務不是在賭博中產生,雙方僵持不下。

法官根據雙方的陳述和提交的證據,瞭解了雙方的困難之處,便召集當事人進行調解。在承辦法官的耐心調解下,何某對不能及時償還彭某借款表示歉意,彭某也看在雙方是多年好友的份上,雙方對過往賬目進行清算後,在法院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最終還款14萬元,將債款分6期進行償還。在調解書下達後不久,何某按協議約定償還了第一期債款。

法官寄語:“借錢還錢天經地義,事出有因情有可原”,借貸人和放貸人一定要做到有事好商量,不要因為一時的矛盾傷了多年和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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