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高龄老人补助申请流程有哪些?

为认真落实《陕西省重点社会保障对象管理暂行办法》和《榆林市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效率,夯实责任、强化服务意识,把这项最直接、最具体、最广泛的民生工程力争做到操作有序、责任明确、享受即时、年检便民、动态管理。按照省老龄办文件和市老龄办文件《关于加强高龄老人补贴发放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高龄补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了榆阳区高龄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一、凡具有榆阳区户籍、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依据申请均可享受补贴。

二、申请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薄》原件及三份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生活照片(三张)、陕西信合银行折(卡),填写《榆阳区新增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时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高龄老人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办理申请的,须提供本人的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份)统一交社区(村委会)审核。

三、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在接到申请后,经过认真审查核实,进行初审评议。并在辖区内张榜公布7日,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无异议的将申请材料及申报对象本人身份证原件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审核。

四、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接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登记和造册,并在老龄系统中录入个人信息,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申报材料报区老龄办审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请人,须出具经常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居住证明。对无身份证号码及有异议的年龄信息,须出具辖区内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

五、区老龄办在接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核审批。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高龄补贴的发放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审批时限内通知乡镇(办事处)老龄专干并说明理由。复审无异议后,统一登记造册(电子版),报上一级老龄部门审核备案。

六、《榆阳区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经审定后,纸质档案应在区老龄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以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分别留存备案。 七、发放时间:区老龄办按季度发放,发放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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