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了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校外培訓機構應該如何規範管理?

對於教育部門禁止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作為在職教師,我是舉雙手贊成的。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確實存在有許多弊端:

禁止了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校外培訓機構應該如何規範管理?

一是在職教師“有償補課”,雖然說是通過自己的勞動獲得報酬,但這個報酬是從學生和家長手中獲取,總是與教師“為人師表”的職業道德不相稱的。

二是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總是讓有些學生和家長有心理負擔:不去吧,怕老師將來嫌棄孩子;去吧,可能孩子和家長並非自願。這就加劇了家長和老師之間的猜疑和矛盾,破壞了師生之間的和諧平衡的關係。

三是有些老師不顧師德,為了增加收入,對不願參加補課的家長不停的打電話,說些不補課將來孩子跟不上啦這些話,讓家長很是煩惱。而這些做法,有損教師形象,使絕大多數無辜的教師被網民“狂噴”。據說,有些地方,孩子從幼兒園畢業,在小學一年級剛報名,暑假裡,有些老師就要求這些還沒有進入小學一年級的孩子去參加“小一銜接班”補課,那麼小的孩子,有什麼課程是需要銜接的?這些典型的“利益至上”的違規行為,是應該嚴厲禁止和處理的。

所以,堅決禁止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對於純潔教師隊伍、樹立教師良好形象,是十分必要。

但是,在禁止了在職教師“有償補課”之後,我們要看到,一部分小學畢業、初中畢業、高三的學生確實有補課的需求。因為基礎薄弱,或者偏科,在學校有限的規定時間裡,不能解決升學問題,所以一部分學生、家長就有了補課提升短板的需求。這種需求是真實存在的,而去市場巨大,不會因為學校禁止了在職教師“有償補課”,這個市場就會消失。所以,校外培訓機構就雨後春筍般愈來愈多,甚至在假期裡一校難求。

但是,培訓機構的實際情況是怎樣的呢?准入制度門檻低,師資力量得不到保障,教學質量參差不齊,收費普遍偏高,使很多困難家庭和農村家庭望而卻步,加劇了教育的不均衡現狀,也無形當中製造了潛在的社會矛盾。

所以,禁止了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後,政府應該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規範管理。

禁止了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校外培訓機構應該如何規範管理?

一是規範培訓機構的教師准入制度。規定培訓教師必須是師範類專業畢業,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有些培訓機構的教師,專科本科學的專業與教育風馬牛不相及,怎麼能幫孩子切實提高成績?

二是根據市場規律,規範培訓機構的收費標準。現在的培訓學校,一般的補課費用標準是200—300元/2小時,這個價格大大高於國家規定的小時工工資標準。如果一個學生一個周補一次課,每次2小時,一個學期最多可以上16次課,一個學科就必須花費3200---4800元。16次課,能講課和訓練多少內容呢?

三是促成培訓機構與學校教學計劃安排的無縫對接,實現在考試信息上對接,使培訓機構的上課更有針對性。據瞭解,有些培訓機構有自己的教學大綱和教材,但是與本地區的教育機構是否協調一致,與考試要求是否一致,就不得而知了。

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對培訓機構進行規範化管理,即是對當地學校教育存在不足的有益彌補,也是為部分有補課需求的家長和孩子的學習質量的提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這是一項關乎大局的民生工程,不能不重視。

補課教育的市場是存在,一味的禁補是“只堵不疏”。營造和諧均衡的教育環境,我們還有很多事情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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