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行动:曹县检察院全面推进精品案例培育机制建设

为全面推进落实“大院变强院,领先更要创先”工作目标和要求,根据菏泽市检察院精品案例培育工作办法规定要求,曹县检察院启动并全面推进精品案例培育工作。

增强精品案例培育工作责任感。

4月7日,曹县检察院检委会进行集体学习,专题学习《菏泽检察机关精品案例培育工作办法》。逯其彦检察要求,全体委员、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精品案例培育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强化精品意识,以精品思维、发散思维方式,充分发挥精品案例的引导和指导作用,加强和完善精品案例培育机制建设,精雕细琢,打造精品案例,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奠定和发挥“强院”建设、“创先”建设的基石和引领。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精品案例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成立由逯其彦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专职检委任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精品案例培育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各部门明确联络员。制定精品案例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培育途径和方式,明确责任单位。

★建立精品案例培育工作“四项机制”。

根据精品案例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建立精品案例线索发掘、精品案例培育、精品案例考核激励、学习培训机制四项机制建设,全力打造精品案例培育工作机制建设。一是建立精品案例线索发掘机制,夯实精品案例培育机制的基础。二是建立精品案例培育管理机制,对符合精品案例培育标准的,纳入精品案例培育数据库,进行跟踪指导,重点培育。三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精品案例培育工作纳入检察人员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增强办理精品案件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主动性。四是建立学习运用机制,增强精品案例在办案工作的指导作用,充分展现精品案例的价值导向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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