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戶籍制度、房價走勢將如何變化?這份意見你必須要了解

未來戶籍制度、房價走勢將如何變化?這份意見你必須要了解

2020年4月9日,國務院發佈了《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主要涵蓋了勞動力要素、資本要素(土地、股市)、全要素生產率(技術)三大內容。這三者都是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這份意見的出臺將對普通人未來的工作生活產生深遠影響。


勞動力:戶籍制度更加開放,人才流動更加暢通


(1)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推動超大、特大城市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探索推動在長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實現戶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建立城鎮教育、就業創業、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與常住人口掛鉤機制,推動公共資源按常住人口規模配置。

(2)暢通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渠道。健全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加快建立協調銜接的勞動力、人才流動政策體系和交流合作機制。營造公平就業環境,依法糾正身份、性別等就業歧視現象,保障城鄉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權利。進一步暢通企業、社會組織人員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渠道。優化國有企事業單位面向社會選人用人機制,深入推行國有企業分級分類公開招聘。加強就業援助,實施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完善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加快提升人事檔案信息化水平。

(3)完善技術技能評價制度。創新評價標準,以職業能力為核心制定職業標準,進一步打破戶籍、地域、身份、檔案、人事關係等制約,暢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渠道。加快建立勞動者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推進社會化職稱評審。完善技術工人評價選拔制度。探索實現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和學歷證書互通銜接。加強公共衛生隊伍建設,健全執業人員培養、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

(4)加大人才引進力度。暢通海外科學家來華工作通道。在職業資格認定認可、子女教育、商業醫療保險以及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等方面,為外籍高層次人才來華創新創業提供便利。


解讀:未來人才在長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內的城市之間流動,其戶籍准入年限將不受地域限制,可以累計互認,比如說,若某就業者在長三角A城市工作,後續又到長三角B城市,那麼在B城市落戶時,也可以把A城市的居住、社保等情況考慮進去,這樣在實施積分落戶方面就可相對降低要求。

除此以外意見還表示,將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也就是說,未來人在哪個城市工作、居住,戶口就會落在哪個城市,勞動力流動將更為暢通。除此之外,醫療、教育等配套基礎設施將更加完善。


土地:土地供應增加,一二線城市房價上漲趨勢將得以緩解

(1)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加快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制定出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全面推開農村土地徵收制度改革,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建立公平合理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製度。建立公共利益徵地的相關制度規定。

(2)深化產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健全長期租賃、先租後讓、彈性年期供應、作價出資(入股)等工業用地市場供應體系。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調整完善產業用地政策,創新使用方式,推動不同產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

(3)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充分運用市場機制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研究完善促進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的稅費制度。以多種方式推進國有企業存量用地盤活利用。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深入推進建設用地整理,完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為鄉村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4)完善土地管理體制。完善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實施年度建設用地總量調控制度,增強土地管理靈活性,推動土地計劃指標更加合理化,城鄉建設用地指標使用應更多由省級政府負責。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基本完成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城鄉建設用地供應三年滾動計劃。探索建立全國性的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加強土地供應利用統計監測。實施城鄉土地統一調查、統一規劃、統一整治、統一登記。推動制定不動產登記法。

解讀:以前農村土地只能通過國有土地收儲的方式進入市場(政府依照法定程序,運用市場機制,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通過收購、回購、置換和徵用等方式取得土地),農民得不到合理補償。這造成了農民進城無法承擔高昂居住成本,極大阻礙了城鎮化進程。勞動力資源未得到合理有效釋放。

而此次《意見》表示將制定出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並建立公平合理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製度,意味著農民的財產性收入將進一步提高。

《意見》還指出,將完善土地管理體制,探索建立全國性的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未來一線城市的土地供應會增加,房價過快上漲將得到抑制。同時三四線城市土地相應減少,避免土地資源浪費,避免其成為“鬼城”。

股市:鼓勵分紅、打擊造假

(1)完善股票市場基礎制度。制定出臺完善股票市場基礎制度的意見。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改革方向,改革完善股票市場發行、交易、退市等制度。鼓勵和引導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完善投資者保護制度,推動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證券民事訴訟制度。完善主板、科創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市場建設。

(2)加快發展債券市場。穩步擴大債券市場規模,豐富債券市場品種,推進債券市場互聯互通。統一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標準,完善債券違約處置機制。探索對公司信用類債券實行發行註冊管理制。加強債券市場評級機構統一準入管理,規範信用評級行業發展。

(3)增加有效金融服務供給。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大中小合理分工的銀行機構體系,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放寬金融服務業市場準入,推動信用信息深度開發利用,增加服務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供給。建立縣域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三農”的激勵約束機制。推進綠色金融創新。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法治化退出機制。

(4)主動有序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和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逐步推進證券、基金行業對內對外雙向開放,有序推進期貨市場對外開放。逐步放寬外資金融機構准入條件,推進境內金融機構參與國際金融市場交易。


解讀:鼓勵和引導上市公司現金分紅。

不僅意味著未來小股民從股市中的投資收益將大部分來源於分紅,更意味著,市場的投機行為將有所減少,更多的願意陪伴企業成長的價值投資者將出現。

並且隨著註冊制的進一步推進,退市制度、訴訟制度等投資者保護制度也將進一步完善。


除此之外,《意見》還提到了鼓勵數據、技術等關鍵要素的發展,未來相關領域的人才需求也將進一步擴大。

想要進一步瞭解,可點擊以下鏈接,跳轉至《意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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