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交管大队事故中队修订城市道路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城市道路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在辖区城市道路范围内可能发生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4月8日,集宁交管大队事故中队修订城市道路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集宁交管大队事故中队修订城市道路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结合我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预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城市道路发生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一次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二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在处置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三是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建立应对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主要职责。区城市道路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传达和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检查和报告应急指示的执行情况。二是负责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现场应急组织保持联系。三是协调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四是负责处理应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理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预防与预警机制。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订对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交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有关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并积极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采取处置措施,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集宁交管大队事故中队修订城市道路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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