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民注意!即日起,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违反交规将被严管重罚(附详情)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压事故保畅通城乡道路“疏堵治乱”

交通秩序整治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交通乱点,疏导交通堵点,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城乡道路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整治期间,将对各类交通违法严管重罚,对涉牌涉证、酒驾醉驾、超速超载、抛洒污染环境等严重交通违法车辆一律从重处罚,对非机动车、行人具体违法现场开具罚单,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出行、文明出行。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开始集中整治。

二、整治范围

(一)重点路段:

全市范围内的国道、省道、高速路、快速通道、县乡道路路段。


(二)重点部位:

商场、超市、医院、汽车站、广场、高铁站、菜市场、农贸市场等周边道路。

三、整治重点

(一)国省道货运车辆的超速超载、私自改装、无牌无证、遮挡号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抛洒、尾气超标污染环境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农村道路的面包车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电动车违法载人、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


(三)高速公路重点车辆。“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五类重点车辆的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倒车、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城区道路机动车的乱停乱放、不礼让斑马线、随意调头、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限行规定、出租车随意停靠、随意上下乘客等交通违法。


(五)城区道路自行车、电动二、三、四轮车的闯红灯、走禁行,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等交通违法。以及行人闯红灯、走机动车道、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等行为进行处罚及劝导教育等。

四、处罚措施

(一)对违法机动车驾驶人,采取现场执法和电子警察抓拍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二)对违法非机动车行为人、行人,现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上限处罚,并在各类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


(三)对违法三轮车、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驾驶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上限处罚,对无牌车辆一律查扣,依法处理。


(四)对所有交通违法行为人,是中共党员的通报其组织部门;是文明单位的通报市文明办;是公务人员的通报其工作单位。


(五)对态度恶劣、故意闹事、不服从管理,张口辱骂、伤害执勤民警的行为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罚,对动手扭打执勤民警的行为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处罚。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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