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人員106人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甬政發〔2007〕109號)和《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意見》(甬人社發〔2012〕180號)的有關規定,寧波市海曙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06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採取公開報名、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備國家承認的學歷,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要求。以第二專業報名的,其第二專業須取得教育部學歷認定。

(四)資格複審前,中小學教師或其他事業在編人員應書面報告所在學校或單位,若未按要求報告的,由本人與學校(單位)協商解除聘用關係後再按規定時間辦理報到聘用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視作自動放棄。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招聘條件,詳見附件。

三、報考程序

本次招聘統一採取網絡報名的辦法。

(一)註冊及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12日9時—8月14日16時。

2、報考者登錄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首頁“事業招考”欄目中的考試“報名入口”,點擊進入“2019年海曙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公告”欄。

報考人員按實註冊個人信息,仔細閱讀崗位資格條件,並選擇對應崗位報名,逾期則不再受理註冊及報名。在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19年8月15日9時—8月28日16時。

海曙區人力社保部門對報考人員最後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三)查詢並再次報名

時間:2019年8月29日9時—8月30日16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首頁“事業招考”欄目中的考試“報名入口”,“2019年海曙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公告”欄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並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

(四)繳費確認

時間:2019年9月2日9時—9月4日16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首頁“事業招考”欄目中的考試“報名入口”,進行繳費確認,未按規定時限繳費確認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在規定時限內繳費確認完成才算報名成功)。繳費標準:50元/科(浙價費〔2018〕21號)。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指標數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指標。核減或取消的招聘指標將在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上予以公佈。

擬取消崗位中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崗位要求的,可在公佈取消指標之日(含)起2個工作日內向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書面改報申請,逾期未提出書面改報申請的視作放棄改報。因指標取消且無法改報或放棄改報的人員將統一退還報名費。

(五)下載並打印准考證

下載具體時間詳見補充公告(請務必動態關注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已確認完成繳費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首頁“事業招考”欄目中的考試“報名入口”下載打印准考證,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

四、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採取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面試均委託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一)筆試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和相關事項詳見准考證。報考者同時攜准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滿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確定面試對象,指標數3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確定,指標數4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確定,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遇進入面試的最後一名筆試成績並列的,並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一般於筆試結束15個工作日在海曙區人力社保局官網(網址附後)上公佈。

(二)資格複審

面試前,由海曙區人力社保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須提供的證件材料為: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按生源地報名的考生提供高校就學前的家庭戶口簿或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提供畢業證書和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職稱證書、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等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複印件。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試資格。未按要求參加資格複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資格複審通過的人員,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面試對象在資格複審開始48小時前,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不參加資格複審書面確認書的,可在該崗位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三)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考生憑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按照《面試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由此產生的面試空缺名額不遞補。

(四)成績

面試結束後,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則加試一門公共知識。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海曙區人力社保局官網上公佈。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開展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自願放棄考察者,須向海曙區組織人社部門提交書面申請。考察結果為“不宜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淘汰。

在體檢和考察階段因放棄或結果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後,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如有異議,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接到聘用通知後,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不在規定期限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七、有關說明及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職業(執業)資格取得時間的計算統一截至2019年8月1日(含)。

(二)本次招聘報考的應屆生僅限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生源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籍所在地。

(三)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四)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屆時未取得的不予錄用),且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和崗位要求。研究生還須取得學位證書;非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8月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可等同於2019年全日制普通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於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屆時未取得的不予錄用),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

(五)部分招聘崗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或曾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及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六)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七)按照《關於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規定,對有與領導幹部(含事業單位負責人)系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參加領導幹部任職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或本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幹部(含事業單位負責人)應當逐級落實事前報備制度。

(八)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有關報考政策,請仔細閱讀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撥打諮詢電話。

(九)報考者在選拔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國家人力社保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35號令)處理。

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網址: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7692/index.html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諮詢電話:0574-55889294、0574-55889299(工作時間開放);

監督電話:0574-55889489(工作時間開放)。

附件:2019年度海曙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人員計劃表.xlsx(附件點擊瞭解更多即可下載查看)

寧波市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8月1日

海曙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人員106人公告

原標題:2019年海曙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haishu.gov.cn/art/2019/8/1/art_127695_9235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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