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撤销的8个省份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撤销的8个省份

一,平原省——中国旧省名,现已撤销,面积大约为50000 平方千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立平原省,省会新乡市,由中央直接领导。辖新乡、安阳、湖西、菏泽、聊城、濮阳等6专区,新乡市、安阳市2地级市,共56县、1矿区、5镇。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将新乡专区、安阳专区、濮阳专区,新乡市(地级)、安阳市(地级)划归河南省;菏泽专区、聊城专区、湖西专区划归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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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康省——简称康,共存在16年。省名来于境内的康巴藏区,省会曾设于康定、雅安等。1953年,全省人口约338.11万人,下辖2专区、2自治区、2办事处、46县、1市、1自治县,1955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撤销西康省,原西康省所属区分别并入四川省和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今西藏自治区),金沙江以东并入四川省,金沙江以西的昌都并入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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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辽东省由东北人民政府1949年4月21日批准设立,由现辽宁省大连市、丹东市、辽阳市、营口市、桓仁、岫岩,以及现吉林省的通化、白山等地组成,省会安东(今丹东)。1954年6月19日批准撤销辽东省、辽西省,合并设立辽宁省,原辽东省所属的通化、辽源2市及东丰、西安、海龙、通化、柳河、辉南、靖宇、抚松、长白、临江、集安11县划入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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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辽西省——1949年4月21日重划东北行政区后,辽西省辖四个市,二十一个县。四个市为:锦州市、四平市、山海关市、阜新市。二十一个县为:锦州、锦西、绥中、兴城、盘山、台安、辽中、义县、新民、彰武、阜新、北镇、黑山、昌图、梨树、法库、康平、双辽(原双山、辽源合成)、开原、铁岭、昌北(新设县、原昌图县划出),撤销辽西省,合并设立辽宁省(中央人民政府1954年6月19日批准),原辽西省所属的四平市及梨树、双辽2县划归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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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绥远省——是中华民国时期的塞北四省之一,包括有今天的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和南部地区,省会为归绥(今呼和浩特市)。1928年设立,到1954年撤销并入了内蒙古自治区,一共存在了26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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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松江省——松江省位于松花江左岸,1945年8月31日,国民政府重新划定东北行政区域,但由于当时的黑龙江地区被苏军控制,因此就在哈尔滨设立了滨江省政府,直到次年元月,国民政府才接收了滨江省,并改为松江省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仍保留松江省,直到1954年6月16日的时候,才被正式撤销,与黑龙江合并为黑龙江省。同年8月初,两省的机构也正式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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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察哈尔省——建于1912年,中国旧省级行政区,简称“察”,省会初驻直隶省张北县,民国十七年改置为省,省会驻万全县,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6月析万全县县城置张垣市,省会改为张垣,在今张家口市桥西区。1952年11月15日,根据察哈尔特殊的地理环境地广人稀、物产匮乏等原因,经原察哈尔省军区司令员王平将军的提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同意,决定撤销察哈尔省建制。雁北专区、大同市及察南专区之天镇县划归山西省,察北、察南16县改为张家口专区,连同张家口市、宣化市归属河北省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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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热河省——热河省是民国三年(即1914年)元月设立热河特别行政区,到民国十七年(即1928年)九月正式改为省,省会设在承德。热河省的辖区主要位于今天的河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交界地带,其面积约有17万平方公里。1955年7月30日正式将其撤销,其辖区则被划入了河北、辽宁、内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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