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營商環境】警保聯動 推出保險支付、墊付醫療費用便民服務

【優化營商環境】警保聯動 推出保險支付、墊付醫療費用便民服務

【優化營商環境】警保聯動 推出保險支付、墊付醫療費用便民服務

在道路事故處理過程中,往往會出現當事人受傷需要住院治療的情況,在治療結束出院、案件辦結後,保險公司才會進行理賠。

那麼,當事故責任方承擔不起醫藥費,或者拒不墊付,受傷當事人又無力承擔無法繼續治療時,該怎麼辦呢?

為了響應國家便民利民服務號召,優化營商環境建設,減少辦事流程,推進警保聯動,宜春交警直屬一大隊本著“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解群眾之所困”的初心,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後簡稱“宜春人保”)合作,針對交通事故致人員受傷住院治療的案件,推出保險支付、墊付醫療費用的便民服務。凡滿足支付、墊付條件,經雙方當事人同意、確認授權,可通過微信等方式提供材料,由一大隊與宜春人保進行工作對接,簡化案件處理流程,直接轉款至醫院,解決醫療費的問題。

一、支付、墊付條件:

1、標的車輛在宜春人保投保;

2、屬於保險責任且不存在責任免除情況。

二、支付、墊付所需資料:

1、疾病診斷證明書(需加蓋公章);

2、已產生醫療費用完整清單;

4、駕駛證和行駛證的正、副本;

5、傷者身份證和被保險人身份證複印件;

6、支付、墊付搶救費通知書或事故責任認定書。

上述所有材料可由當事人直接提供給宜春人保,也可通過微信等其他方式,提供給宜春人保,需一大隊出具的資料,可直接交宜春人保,宜春人保在材料齊全後直接支付、墊付醫療費用到醫院賬戶。

三、支付、墊付醫療費用規則:

1、支付、墊付醫療費用金額根據已產生的醫療費用總金額以及責任進行確定;

2、交強險支付醫療費用需標的在本次事故中負有責任,支付金額最高按已產生醫療費用的75%計算,上限1萬元;

3、商業險墊付醫療費用需明確事故責任,墊付金額根據責任計算,全責最高按已產生醫療費用的75%計算,主責最高按已產生醫療費用的55%計算,同責最高按已產生醫療費用的40%計算,次責最高按已產生醫療費用的25%計算,以保額為上限;

4、宜春人保支付、墊付的相關費用,將會在最終賠款中全額扣除。

【优化营商环境】警保联动 推出保险支付、垫付医疗费用便民服务

在探索如何更好地為民服務、為民解憂的過程中,宜春交警直屬一大隊主動作為,多次與保險公司溝通、協商,把後置的保險理賠“提前”到了事故處理、受害人住院治療的過程中,幫助事故雙方解決了醫療費的問題,最大限度地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為受傷當事人的救治提供了最大的經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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