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疫情防控稅費優惠政策專刊

國家稅務總局南平市稅務局

為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支持各行業復工復產,我們收集並解答了近期大家關注的疫情防控期間辦理有關非居民業務相關的熱點問題,一起來學習吧。

1.非居民企業和非居民個人是否可以享受國家支持疫情防控的稅收優惠政策?

答:凡符合規定條件的非居民企業和非居民個人,都可以同等享受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的支持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和便利辦稅措施。具體條件可按照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2.疫情防控期間,境外投資者用境內企業分配的利潤再投資於防疫物資生產企業,是否有稅收優惠政策?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關於擴大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適用範圍的通知》(財稅〔2018〕102號)的規定,境外投資者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直接投資境內非禁止外商投資的項目和領域,可以享受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適用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3號)進一步明確了相應條件。因此,境外投資者用境內企業分配的利潤再投資於境內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照上述規定享受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

3.疫情防控期間,“非接觸式”辦稅是否包括非居民企業、扣繳義務人?

答:疫情防控期間,非居民企業、扣繳義務人同樣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非接觸式”辦理有關稅收業務,包括:非居民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關聯業務往來年度報告申報、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境內機構和個人發包工程作業或勞務項目備案、開具稅收居民身份證明等稅務事項。對於具體的稅務事項及操作規程,非居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登陸所在省級稅務機關電子稅務局查詢並在線辦理。

4.疫情防控期間,境內機構和個人對外支付外匯稅務備案後,還需要到辦稅服務廳蓋章嗎?

答:自2020年1月1日起,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在全國範圍內實現電子化辦理。境內機構和個人可以登陸所在省份電子稅務局,選擇“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備案”模塊,填寫合同項目等備案信息,同時上傳加蓋企業公章的合同(協議)或相關交易憑證複印件,確認無誤後提交到電子稅務局,即可生成稅務備案電子化信息。完成稅務備案電子化操作後,備案信息可在稅務部門、付匯銀行間共享,備案人無需到辦稅服務廳打印紙質備案表蓋章,即可到付匯銀行辦理付匯手續。

5.疫情發生以來,企業向境外供應商採購並進口口罩等防疫物資,該業務對外付匯時也需要辦理稅務備案嗎?

答:進口口罩等防疫物資對外付匯屬於貨物貿易項下,不需要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0號)規定,外匯資金涉及境內機構發生在境外的進出口貿易佣金、進口貿易項下境外機構獲得的國際運輸費用的,無需辦理和提交稅務備案表。因此,向境外供應商採購口罩等防疫物資過程中產生的境外傭金、國際運輸費也無需對外支付辦理稅務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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