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自然資規審【2020】XZ13號
詔安縣房地產綜合開發有限公司於2020年4月9日向我局申請詔安縣城區公共停車場—陽光路停車場《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用地性質為交通場站用地(S4)。為進一步改善城市環境,加快推進停車設施建設。根據縣政府於2020年3月18日上午召開的國家地方債券項目協調推進會精神,我局擬同意該項目《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申請。
該項目擬選址基本情況為:
建設項目名稱:詔安縣城區公共停車場—陽光路停車場
建設單位名稱:詔安縣房地產綜合開發有限公司
建設項目擬選位置:南詔鎮陽光路南側
紅線內總用地面積: 5454.9平方米,其中:地塊一用地面積:4832.7平方米,地塊二用地面積:622.2平方米。擬提供停車位156個,配套停車場排水、照明及綠化等。
以上內容需要進一步瞭解或查詢,請與我局聯繫。
依據《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六條、《福建省建設廳關於行政許可申請審查過程聽取申請人、利害關係人意見暫行規定》第十條之規定,現進行《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前徵求公眾意見公告。公告時間七個工作日。公眾可在本公告期限內以書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發表意見或看法,公眾意見將作為核發選址意見書的重要依據;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權利,我局將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辦理。
聯繫地址:詔安縣行政服務中心自然資源局窗口。
郵編:363500
公示網站:
詔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zhaoan.gov.cn/ ;
聯繫電話:0596-6096905。
詔安縣自然資源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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