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垃圾分类工作启动 具体实施意见出台

上饶市垃圾分类工作启动 具体实施意见出台

近期,上饶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的任务分工》,明确垃圾分类各阶段工作目标,细化部门任务分工,明晰工作要求,确保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快速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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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阶段全面推进?

2020—2025

——到2020年4月底,信州区、德兴市、婺源县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其他县(区)于6月底之前完成方案编制。

——到2020年7月底,信州区、德兴市、婺源县分别完成6个党政机关、5个住宅小区、4所学校、2所医院以及1-2个农贸市场的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到2020年底,中心城区(信州区、广丰区、广信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并建成部分示范小区;德兴市、婺源县建成一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力争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

——到2022年底,信州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广丰区、广信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分别至少有1个街道(乡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省生态文明示范县(德兴市、婺源县、玉山县、铅山县、万年县)以及有条件的县基本建成1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他县建成一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到2025年底,中心城区(信州区、广丰区、广信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省生态文明示范县(德兴市、婺源县、玉山县、铅山县、万年县)和有条件的县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基本覆盖,其他县至少有1个街道(乡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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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何实施?

严格按照《上饶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实施办法,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回收利用,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分类投放

根据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和其他垃圾(干垃圾)四大类,除上述四大类外,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应单独分类。

1。可回收物处理。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规范回收站点管理,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的计量统计,并将该计量统计指标纳入生活垃圾统计指标体系。探索可回收垃圾免费收运、让利保洁员等经济手段,激发市民和保洁员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2。有害垃圾处理。加快建设和完善危险废弃物处理设施,由有资质的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建立健全有害垃圾管理法规、标准和监管机制。

3。厨余垃圾(湿垃圾)处理。厨余垃圾处理厂建设投入运营前,将厨余垃圾(湿垃圾)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也可采取片区集中处理、源头生化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厨余垃圾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营后,将厨余垃圾(湿垃圾)运至厨余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4。其他垃圾(干垃圾)处理。根据实际,对其他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运营后,实现其他垃圾全部焚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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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收运

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确定收集站点,环卫作业部门科学合理规划收运路线,建立健全专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站(屋),实行定时定点收集,优化以转运站集中转运为主、巡回直运为辅的垃圾收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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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利用

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机制,合理布设回收站点,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的扶持力度,制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优惠和补贴政策,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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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一分,

环境美十分!

垃圾分类,从我做起,

共同建设我们绿色美好家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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