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產權到期房產屬於誰?難道要上交國家?其實是這樣的……

如今,社會投資的方式比以前多得多,比如投資某些小公司、連鎖店鋪、債券基金等,現在最流行的投資方式之一就是買房,人們普遍認為只要買房,未來就一定存在升值空間,並且十分巨大。尤其是在那些金融發達的一二線城市,可以理解為“買到即是賺到”。

然而,今年的房地產也遭遇了不小的風波。1、2月份疫情影響,房地產市場關閉,這導致許許多多房產企業面臨關門,無論幾線城市,房地產市場多多少少都有降溫,有人認為“房地產市場”已經到達拐點,開始走下坡了,以後房子賣不起價。有這樣一群人卻在考慮別的問題,比如我買的房子到底屬不屬於我的?你手裡的房產證真的有用嗎?現在值得買嗎?等等都在困擾百姓的心。

70年產權到期房產屬於誰?難道要上交國家?其實是這樣的……

瞭解房產證到底代表什麼?

在這前的房產證的法律效益是:指買賣雙方在交易簽訂合同後所擁有的房屋的合法證明,意思就是擁有這個證書,我們就有權處理這個財產。所以有人認為,有了房產證,其他都不用管了,這是一個很大的誤區。

與房地產證捆綁的還有一個東西,它的名字叫土地使用權證,它的作用是證明這塊地被我們租用了。若是缺少這個證書,如果你想做一筆交易,你會遇到很多問題,因為你沒有辦法證明你有使用土地的權利。

70年產權到期房產屬於誰?難道要上交國家?其實是這樣的……

土地使用權是什麼?

其實土地使用權,就是我們房地產的不動產權利,商品房的產權大多是70年產權,我們有權按照自己意願使用這片土地,只要在這期限之內,但70年後,土地權就屬於國家了。

那麼問題來了:我們購買的房子70年後歸自己還是歸國家?

事實上,這個問題我們反而不用擔心,房子最終歸屬權還是我們,只是租用的年限到了。就好比和國家租了地自己建了房子,到期了我們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續租手續,就可以繼續住在這片土地。

我們有一點還是有必要現在明白,我們的租用總時長只能租100年,如果想租100年以上,國家不會續租。主原因就是100年的房子國家已經認定為危房,最好是拆除重建,土地可以再利用,建一些更利於人們安全和發展的建築。

70年產權到期房產屬於誰?難道要上交國家?其實是這樣的……

當然,真到100年了不能租地了,我們也不要擔心房子被拆除時無家可歸該怎麼辦,因為你的房子被拆遷的時候你也會得到補償,就像現在老舊小區拆遷補償一樣,並且國家也會給你妥善安置,說不動這一拆能讓你住的更好。

對於現在房產、土地權“雙證合一”你們怎麼看呢?



圖片均來自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挑房、選房、買房、投資……

關注我,給你最真實的雲南房屋資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