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頓運動定律包括牛頓第一運動定律、牛頓第二運動定律和牛頓第三運動定律三條定律,由艾薩克·牛頓在1687年於《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一書中總結提出。 其中,第一定律說明了力的含義:力是改變物體運動狀態的原因;第二定律指出了力的作用效果:力使物體獲得加速度;第三定律揭示出力的本質:力是物體間的相互作用。
第一運動定律:慣性定理,力是改變物體運動狀態的原因!
蘇聯呂布解釋:機械能守恆,一個物體要運動,外界必須傳遞能量給他!
第二定律:力使物體獲得加速度!F=ma。
蘇聯呂布解釋:力的大小隻不過是物體之間從一個物體到另一個或者多個物體的能量傳遞快慢量!
第三定律:力是物體間的相互作用,作用力=反作用力。
蘇聯呂布解釋:一個體系中,施力物體與受力物體必須受力相等才能保證能量守恆,且方向相反,否則能量守恆公式不能保持相等!
總結:牛頓三定律實際上是在說:“蘇聯呂布宇宙三守恆方程組”之中的一個分守恆,能量守恆中的機械能守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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