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扶贫工厂带贫增收,合理分配收益


为保障北杨寨行管区扶贫工厂健康稳定运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收入,提高贫困劳动力自我发展能力,切实做好行管区村级扶贫工厂管护及资金使用工作,北杨寨行管区对扶贫工厂带贫管理、运营管护、收益分配和督查推进作出进一步要求。

加强带贫管理。贫困劳动力人数不低于总用工人数的30%。对带动较多贫困劳动力务工的扶贫工厂和务工贫困劳动力给予适当奖补,提高扶贫工厂带贫比例。行管区会对扶贫工厂带贫情况不定期抽查,对达不到就业岗位数、就业人数或比例要求的,要限期整改,确保带贫效果。

加强运营管护。村级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后期管护工作、负责扶贫工厂日常监管、建立村级扶贫工厂用工台账,保障扶贫工厂正常运营,发挥扶贫工厂的长期效益。

规范收益分配。村级扶贫工厂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收入,用于贫困户增收部分不低于60%,其余部分用于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扶贫工厂收益分配和使用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分村建立完善台账,确保收支明晰。

强化督查调度。把扶贫工厂的建设和管理等情况纳入行管区督查和脱贫攻坚村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扶贫工厂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的督导、检查、审计,确保扶贫工厂运营良好、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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