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游县罗家乡荷村村党支部委员刘波酒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浙江龙游县纪委县监委对近期查处的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浙江龙游县罗家乡荷村村党支部委员刘波酒驾问题。2019年7月17日20时,刘波驾驶小型汽车在龙洲街道兴龙南路东苑小区路段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刘波属酒后驾驶。2019年7月,公安机关给予刘波罚款18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11月,刘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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