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总署:将对医用口罩等11类物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讯】中国海关总署10日发布公告称,为加强中国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自当日起,对医用口罩等11类物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新华社报道,中国海关总署公布的物品涉及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测温仪、呼吸机、医用手术帽、医用护目镜、医用手套、医用鞋套、病员监护仪、医用消毒巾、医用消毒剂这11类医疗物资。

中国海关总署:将对医用口罩等11类物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4月1日,福建泉州海关关员正在对一批出口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进行查验。(图片来源:中国日报网)

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医用口罩等商品出口,海关主要对出口数量、是否侵权、有无伪报夹藏等方面实施核验,本次则明确要对相关商品的质量实施检验。

此前,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2020年第5号)》,要求出口的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5类产品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资质,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标准要求。

另据北京《新京报》报道,近日,天津东疆海关工作人员在查验一票申报单一品名为“黑铁丝”的出口货物时,查获夹藏在同一集装箱内的企图以瞒报方式出口的口罩。

这批货物出口目的地为几内亚共和国,经营单位为青岛某公司。经开箱查验,集装箱前部为申报品名所涉黑铁丝,呈成卷散装堆放状。集装箱靠近底部1/4处夹藏大量口罩。口罩为纸箱装,纸箱外套有绿色编织袋,集中码放,并加盖黑色塑料布作为遮挡。据统计,夹藏的口罩分别有N95口罩2.16万个、一次性口罩9万个、带滤嘴的防尘口罩50个,共计约11.165万只。

该票货物为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的非医用口罩,现场关员在掏箱查验时,发现集装箱内有一批未如实申报的医用口罩、额温枪及防护面罩,包括医用口罩33.5万个,额温枪4000个,防护面罩2万个。中国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这种行为属于未如实申报,试图以伪瞒报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海关已对该批货物采取滞留措施,待下一步处理。

此外,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驻南海办事处8日查获以“非医用口罩”为名伪瞒报出口的近36万件医疗物资。目前该案已移交中国海关缉私部门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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