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起我市推行機動車檢驗標誌電子化

4月24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獲悉,自4月25日起,機動車檢驗標誌電子化將在我市全面推廣應用。車主完成車輛年檢後,將不用再把檢驗合格標誌張貼在車前擋風玻璃上,需要時用手機調出查看即可。

推行機動車檢驗標誌電子化是公安交管部門通過全國統一的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交管12123”手機APP發放的檢驗標誌電子憑證,為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以及相關行業和管理部門提供電子證照服務。

“在需出示車輛檢驗標誌憑證時,車主可以選擇在線出示、離線出示或者打印出示電子憑證即可,十分方便。”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副所長馮暉告訴記者,推行檢驗標誌電子化,一方面,將減少紙質證明憑證,免去群眾粘貼、去除檢驗標誌的麻煩,通過手機等方式出示使用更加方便;另一方面,將更加便利在車輛租賃、二手車交易、保險理賠等領域應用。

據介紹,檢驗標誌電子憑證通過全國統一的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核發,通過統一的交管電子證照資源庫進行驗證管理,具備統一性、唯一性、安全性的特點。同時,還採用了專用的加密防偽二維碼,保證電子憑證唯一、可靠和安全使用。

機動車檢驗標誌電子憑證與紙質憑證具有同等效力,已領取檢驗標誌電子憑證的車輛,不需要再粘貼紙質標誌,公安交管部門不以機動車未放置(粘貼)檢驗標誌為由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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