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太高不想买了?央视《法治在线》栏目播出“悔拍的代价”

来看今天的法治故事,今年年初,江苏南京的一名男子钱某在一场网络司法拍卖中竞拍成功了一套法拍房。没想到的是,竞拍成功后,他又后悔了,不想买了。

2019年10月25日,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在淘宝司法网拍平台上,对辖区内的一处不动产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的平台是六合法院的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拍卖的成交价是121.5万元。


竞买人钱某登记竞拍,并交付拍卖保证金5万元。经过多轮竞价,他以121.5万元的价格竞拍成功。没想到的是,成交后钱某竟然反悔了。


价格太高不想买了?央视《法治在线》栏目播出“悔拍的代价”


但是买受人钱某在拍卖成交之后,没有按照公告的要求在一个月内将拍卖余款交到六合法院的账户上,六合法院在到期前多日以及到期的当日均打电话和以短信通知买受人钱某限期缴纳余款,但限期仍然没有缴纳。


法院给钱某打电话通知他支付尾款,但是钱某却说,自己不想买了。


电话录音:“你好,这里是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你应当在拍卖结束后一个月内,最迟就是今天16点前将余款交到本院账户。”

钱某:“我认为房屋的价格太高了,我不想买了。”


价格太高不想买了?央视《法治在线》栏目播出“悔拍的代价”


钱某以“自己不想买了”为由拒绝支付尾款。承办人多次向他解释悔拍的法律后果,但他仍然拒绝支付。


法院工作人员:“你考虑清楚,任意悔拍的话将承担相关的法律后果,本院再宽限你15天,缴清拍卖余款,如果逾期还不缴纳的话,本院将会裁定重新拍卖,你缴纳的保证金五万块钱将不予退还。如果重新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你还需要补价扣除保证金后,不足部分的差价。”


尽管法院多次提醒,但是过了宽限期,钱某仍然没有缴纳拍卖尾款,构成了悔拍。

钱某悔拍之后六合法院就裁定重新拍卖该不动产,重新拍卖的价款是114.5万元,低于原来的成交额121.5万元。

钱某竞拍时的成交价为121.5万元,悔拍后法院重新拍卖,成交价为114.5万元,产生了7万元的差价。这7万元钱,是应该由钱某补交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则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5条第二款之规定,以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弥补其中的差价和费用损失,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和费用损失的,由买受人补足。”


价格太高不想买了?央视《法治在线》栏目播出“悔拍的代价”


钱某起初竞拍时,交付了拍卖保证金5万元,因此,还应向法院补交2万元,但是,他仍然拒绝支付。


差价是7万块钱,原来的悔拍人钱某的保证金是5万元,低于两次拍卖的差价7万元,中间两万元的差价,六合法院责令悔拍人补交,但是其仍然没有补交,法院对其立案强制执行,并冻结了其银行的一个账户。在得知其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悔拍人钱某迫于执行的压力,向法院汇来差价。

钱某最终将差价补齐。法院提示,司法拍卖并非儿戏,“任性”出价的后果须由自己承担。


竞买人参拍过程中保持冷静、理性对待,参与司法拍卖,必须遵守诚信原则,无故悔拍可能导致所交的保证金被没收、补差价、禁止二次竞买,甚至司法惩戒等严重后果。


价格太高不想买了?央视《法治在线》栏目播出“悔拍的代价”


钱某参与的并不是普通的拍卖,而是一场严肃的司法活动。2017年9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下发了通知,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中,关于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进行了重申和强调。而通知的下发,正是源于当年的一起广受关注的悔拍案件。


2017年9月7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上拍卖一部二手智能手机,在开拍仅11分钟之后,这部手机的价格就突破了一万块钱。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红兵:“当时确定的起拍价是100元,这个加价幅度每次是50元,9月8号的10点以后,一直有人加价,最后拍品被加了708次价,最后拍卖的成交价是270550元,明显超过了手机的价格。”


价格太高不想买了?央视《法治在线》栏目播出“悔拍的代价”


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这款手机全新的价格在6000元左右,为何会被竞拍到27万元的天价?网拍的客服人员也表示从未见过这种情况。


网拍客服人员:“他这边的话,竞拍成功其实只有这个账户,但是尾款这方面的话,是后面额外再支付给法院的。相当于他现在只有一个保证金给到了法院了,20块钱吧。”

记者:“一般像这种情况常见吗?”

网拍客服人员:“这种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没有见过。”


很快,竞拍成功的当事人车某现身了。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红兵:“这个商品最终拍卖成交的当事人叫车某,这个人在当前的下午就赶到了秦淮法院,言明自己当时参加竞拍拍了两次成交了,但是他原来的本意是为自己的家人想买一台手机,但是因为看错了这个上面的价格,最后拍定了这个手机,很显然他说他自己是不愿意以这个价格来接受这个拍品的。”

车某自称看错了价格,悔拍了。法院对竞拍过程进行了调查后发现,还有一名竞拍者名叫刘某,他也多次参与出价,并且加价幅度很大。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红兵:“刘某他先后出价了377次,但是最后他不是拍定的,这377次中有四次,他的出价每次都超高了一千元以上,我们每次的加价幅度50,他一下子加一千元以上四次。”

随后,竞拍行为异常的刘某被依法传唤到法院。据他自己陈述,刘某参与竞拍的理由竟然是因为好玩。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红兵:“据他自己陈述,他说当时出于娱乐,参与了这个竞价,以为好玩,虽然这个商品最终不是他成交的,但是他的加价次数和加价幅度,是最高也是最多的。”


价格太高不想买了?央视《法治在线》栏目播出“悔拍的代价”


车某和刘某二人的行为,严重干扰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拍卖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等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车某和刘某也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红兵:“最后秦淮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这两名参与竞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案外人,进行了民事制裁,分别罚款10000元和20000元,这个拍品后来又重新拍卖。”


价格太高不想买了?央视《法治在线》栏目播出“悔拍的代价”


五天后,也就是2017年9月12日,江苏高院下发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通知指出,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法学专家指出,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对于应当处置的被执行人财产所采取的一种公法上的拍卖,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拍卖和商业拍卖。


价格太高不想买了?央视《法治在线》栏目播出“悔拍的代价”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刚:“民商事拍卖它就是一个缔约过程,是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的一种方式,它是属于纯粹的一个民商事活动。但是司法拍卖是司法介入情况之下的一种司法活动,它是一个司法程序,一个有法院或者司法机关主持的司法环节。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之下,它的严肃性当然远远比普通的民事交易中的拍卖活动严肃的多。”

司法拍卖并非儿戏,如果无故悔拍,不仅自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对于司法秩序也有严重的影响。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刚:“一方面,这个拍卖行为的确是严重干扰了司法拍卖,导致司法成本或者司法资源的浪费,重新第二次拍卖,时间会很长,也影响到我们的司法进程,影响到执行的进度;第二个方面,他这种行为是违背诚信的一种行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