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4月22日,江苏建湖交巡警大队民警、辅警在建湖县内各警务工作站、道路、治安卡口等交通路口开展”四不准二提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希望广大市民驾乘电动自行车做到:不准闯红灯、不准走机动车道、不准逆向行驶、不准带人载客;提倡驾乘电动车人员要戴好安全头盔,提倡老年人不驾乘电动车。此次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其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大力提升全县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意识,最大程度降低交通风险、减轻事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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