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聖范蠡離政後經商十八條

范蠡前半生輔助勾踐復國後急流勇退,沒有像文種一樣被勾踐賜死。後半生經商三次散盡家財,史稱商聖。

生意要勤快,切勿懶惰,懶惰則百事廢;

價格要定明,切勿含糊,含糊則爭執多;

費用要節儉,切勿奢華,奢華則錢財竭;

賒欠要識人,切勿濫出,濫出則血本虧;

貨物要百驗,切勿濫入,濫入則貨價減;

錢財要明慎,切勿糊塗,糊塗則弊端生;

臨事要盡責,切勿委託,委託則受害大;

帳目要稽查,切勿懈怠,懈怠則資本滯;

接納要謙和,切勿暴躁,暴躁則交易少;

主心要安靜,切勿妄動,妄動則誤事多;

工作要精細,切勿粗糙,粗糙則出劣品;

談話要規矩,切勿浮躁,浮躁則失事多;

出入要謹慎,切勿潦草,潦草則錯誤多;

用人要公正,切勿歪斜,歪斜則託付難;

優劣要細分,切勿混淆,混淆則耗用大;

貨物要修正,切勿散漫,散漫則查點難;

期限要約定,切勿馬虎,馬虎則失信用;

買賣要隨時,切勿拖延,拖延則失良機。

商聖范蠡離政後經商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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