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我有一个朋友说,“高管性侵养女案”其实是少女强婚未遂

很多年前,我看过一本电影,周星驰的《九品芝麻官》。

电影中有一个案子,是广东第一讼师方唐镜,江湖人称荒唐镜的出场。

案件是这样的。

黄老秋夫妻,租赁了林员外家的房子,从林员外父亲在世就租起。

因为黄老秋的父亲黄老十一,曾经救过林员外的父亲林大福。

林大福为了报恩,留下一张字据:

本人林大福,将大树街石屋租于恩人黄老十一家,未能报恩,万一不交租亦可,收回黄公年租,银两三十,万不能转租别人,立此为据,本人儿孙不得有违。

不交租亦可,事实上,黄老秋一家年年都有交租。

那么据黄老秋说:林员外今天到我家来收租,调戏我老婆,我一回来就看见他抓住我老婆双手,把我老婆压倒在桌上,想强奸她。我一急,就拿起棒子去打他,谁知道他的家丁立即冲进来,把我抓住了。

这是他交代的事情经过。

但是广东第一讼师方唐镜是怎么说的呢?

他代表林员外控告黄老秋的老婆,在林员外去她家收租的时候,垂涎林员外的美色,意图强奸。

按照影片里演的,黄老秋的老婆颇有几分姿色,而林员外,是一头肥猪。

很明显,作为观众,我很难相信黄老秋的老婆非要强奸一头肥猪。

你看到了,我是个很严谨的,有一说一的人,从不扩散。

我对黄老秋的老婆强奸林员外存疑,基于两点。

其一:林员外太丑,他要长成林志颖那样,我或许会信几分。

其二:林员外太胖,剧中他比相声演员岳云鹏的搭档,孙越,还要胖。

即便黄老秋的老婆口味独特,我也很难相信一个娇滴滴的弱女子能够强奸一个相扑运动员。

体力上,就做不到。

但很遗憾,剧中最后的结局是方唐镜赢了。

黄老秋的老婆被判强奸未遂。

我一直以为,这是个笑话,没想到,笑话往往来源于生活。

前两天读者问我们一件事,就是上市公司高管性侵养女案,《南风窗》报道的。

我们通常的写作方式很简单,就是编辑去收集,了解信息,然后给我整理出脉络,我才能针对这件事发表意见。

很显然,这是一个案件。

从我看到的编辑给我的那些报道来看,非常震撼。

比如什么女孩未成年起就被长期囚禁家中,精神崩溃,生理期也不放过,种种。

但我没有评价。

因为这些都是报道,不是取证后官方公布的。

说相声也有底线,底线就是在法律问题面前,不能乱讲,否则对任何一方的清白都不好。

你看我即使给你讲前面黄老秋林员外的案子,也没有认定林员外如何,我只是存疑。

这些文章里面,有一篇,我看了觉得不妥。

这篇文章是财新网的特稿。

你注意,是特稿。这可不是转载的小道消息,这说明财新的立场。

这篇特约撰稿有一个特点。

就是那句著名的段子:“我有一个朋友说”。

这句话的鼻祖是芮成钢,昔日被称作芮成钢老师,现在蹲号子里去了。

段子是这样的。

芮老师站起身,从容不迫地说:“韩国,我喜欢,我喜欢你们的泡菜。日本,我也喜欢,我喜欢你们的寿司。正如我一个非常好的朋友,美国前总统克林顿说......”。

很显然,我有一个朋友说,从此之后,成为一种经典的写作模式。

有没有成为作协的范本我不清楚,但我经常能够看到,我有一个医生朋友说......

财新网的写作,显然得了这份真传。

全文通篇充满了“我有一个朋友说...”。

起初我还很好奇,这位朋友是谁?是知情者?是中立的第三方?

后来仔细一看。

我有一个朋友,鲍毓明说,如何如何。

鲍毓明何许人也?

就是此案的当事人之一,这位被质疑性侵14岁养女的高管。

好吧,真的像极了方唐镜。我有一个朋友林员外说,黄老秋的老婆垂涎他的美色......

我们姑且听听鲍毓明说了些什么。

大概有这么几点。

1、这不是养女。这姑娘是干嘛的呢?是打小被其母送来和他谈恋爱的。

也就是鲍毓明说,他和这姑娘不是养父女关系,而是恋爱关系。你注意,未成年内定恋爱关系。

2、是这位小姑娘,爱上了他,倒追他。

可是他很忙,没有时间管束,这姑娘闹脾气,小孩子嘛,屡屡报案。但从未被受理。

这姑娘企图用法律以及媒体的方式要挟他,以此达到结婚的目的。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不发表意见,因为没法调查取证。

但我可以给你罗列双方的身份。

鲍毓明,1972年出生于天津,美籍华人,身高1米9,体重200斤。美国桥港大学硕士,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曾任美国思科和美国新闻集团等跨国企业资深法律顾问.....

简单说,国际顶级法律专家。

而这名据说“心机叵测”,利用法律漏洞来强迫他结婚的少女呢,比他小29岁。

被他收养的时候,年未满14。

未成年少女利用法律漏洞,左右媒体,强迫国际顶级法律专家结婚未遂。

这是财新给我们的结论。

好吧,先放在这里。

我们看看别人怎么说。

关于他俩之间的关系,有很多疑点,这些疑点全部来自官媒,我给你简单罗列一下。

1、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相差要超过40岁。

很显然,他们只有29岁,这个收养是否合法,此其一。

2、这小女孩称鲍毓明为“爸爸”,可鲍毓明却说是女友,内定的未婚妻。何以对不上?

3、一个当初未满14岁的小姑娘,如果按照收养的说法,在母亲还在的情况下,为什么会被年龄不合法的鲍毓明收养?如果按照鲍毓明的说法,为什么未成年,就内定成为他的未婚妻?

4、为什么有一位民警说:“我不能再管这件事,再管就没工作了。”

这些疑问,我不知道答案,因为还在调查。

出于好奇心,我让编辑去询问财新网,想要了解下他们何以能够仅凭鲍毓明一面之词,就认定是这个少女居心叵测的操控法律漏洞,左右媒体,想要嫁给这位高管呢?

你注意,我始终很公立。

我只是很好奇,方唐镜你是怎么只听了林员外一面之词,就断定黄老秋的老婆要强奸他?

我们的编辑到底混迹媒体多年,很快就托了个朋友去打听。

但很遗憾,他托的这人吧,没联系到人家主编,被投诉处一个接线员教训了一通,就灰溜溜回来了。

对方电话里是这样质问他那个朋友的。

你一个自媒体从业人员,没听过“北京热”的段子么?

人家说北京今天天儿挺热,难道还非得同时说,东京也很热?不提东京热你还能说人家不全面?

然后痛斥我们编辑,说媒体就是被你们这帮孙子给带坏了。

想说什么,想怎么说,随人家心情,你管得着么?

你个自媒体,真当自己是个锤子了?

人家就是要说,我有一个朋友,鲍毓明说如何如何,怎么样,你不服气?

人家就是要根据鲍毓明一个人的说法下结论,怎么样,你不服气?

你TMD的信不信,你丫挺的再多嘴,老子翻译成英文版,翻译成德文版!让全世界都知道你们阻止恋爱自由!

......

呵呵。

显然,所托非人,托的这哥们没经验。

哪儿有套词儿以质疑的口气,还亮明身份的?

你得先装做和人家是一边的,哄得人家说出实情。

你上来就站在对立面,可不得让人一顿夹枪带棒的给轰出来。

现实中,我也理解,鲍毓明有钱嘛。有钱人通常有很多朋友。

有很多人都会说,我有一个朋友说。也许这些朋友,最后都指向鲍毓明。

我理解很多人都支持财新,觉得它是对的。想说什么说什么,像方唐镜一样奔放,是他们的自由。

可是大部分人恐怕都不会想到一个事实。

媒体的版面,是有价钱的,就像方唐镜,是按秒付费的。

你们想要的,究竟是一种有底线的自由,还是一种无底线的自由呢?

真到了说话不再要求全面,甚至不再要求真实的时候,你会发现,谁钱多,谁的嗓门才会大。

这真的是你们想要的吗?

你们真这么有自信,自己都是林员外么?

以一千万美金的代价换取律师团队“梦之队”帮他洗脱罪名,辛普森杀妻案25年后,辛普森说:“我现在过得很好”。

这是对谁的讽刺?

强者若无制约,弱者何来自由?

作为自媒体,你以为我不想要信口开河的权力么?

你以为我乐意头顶上悬着达摩克里斯之剑么?

我只是很清楚,对我不公平,对那些比我弱的,才公平。

当你以制约别人为由索要无底线的信口开河之时,请不要忘了,你自己,同样需要被制约。

不记得这一点,那你也只是双标,也只是卖直邀名的伪君子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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