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就是那种爱到非他不可的地步?生活中没有他就感觉鱼儿没有了水一样 ,宁愿在岸上窒息,也不愿意投入另一篇海洋当中。
我与林峰纠缠了七年
七年的时间里,足以让一个青涩无知单纯的少女,变成一个知性成熟的女人。
只是我一直忘不了,每次吵架时他看着我那真挚深情的眼神,忘不了他拉着我的手那温热的触感,忘不了闹分手时候他悲伤却无奈的语气。
我一直以为,我们只花七年的时间纠缠,去换更永恒的未来。
可是他中就成为了我胸口的朱砂痣,也变成了我欣赏的白月光。
高二那年,在竞选学生会会长的时候,林峰是我唯一有力的竞争对手。
那一次竞选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也是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一见误终生”
后来我虽然竞选失败了,但是还是成为了副会长,天天跟着他处理学生会的事务。
跑的久了,我想兴许是我的眼睛里实在是藏不住事情,他很快跟我摊牌:“刘佳,你是不是喜欢我?”
我急于否认。
他却说:“你骗不了我的。你的眼睛远比你的嘴巴来的诚实。”
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
能跟喜欢的人在一起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那时候我几乎把林峰当成了我的所有物,谁看一眼我都觉着是得抢。
很快,因为他跟音乐社的社长梦溪走得比较近,我就跟
林峰发泄自己的不满。
林峰却以为我是在闹小脾气。
我上升到要和他闹分手的地步。
我以为她会哄我,但他却很痛快的同意了。
有一段时间,我是抱着要跟他老死不相往来的想法和他处事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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