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愛過一個人,就是那種愛到非他不可的地步?生活中沒有他就感覺魚兒沒有了水一樣 ,寧願在岸上窒息,也不願意投入另一篇海洋當中。
我與林峰糾纏了七年
七年的時間裡,足以讓一個青澀無知單純的少女,變成一個知性成熟的女人。
只是我一直忘不了,每次吵架時他看著我那真摯深情的眼神,忘不了他拉著我的手那溫熱的觸感,忘不了鬧分手時候他悲傷卻無奈的語氣。
我一直以為,我們只花七年的時間糾纏,去換更永恆的未來。
可是他中就成為了我胸口的硃砂痣,也變成了我欣賞的白月光。
高二那年,在競選學生會會長的時候,林峰是我唯一有力的競爭對手。
那一次競選是我第一次見到他,也是我第一次知道什麼叫做“一見誤終生”
後來我雖然競選失敗了,但是還是成為了副會長,天天跟著他處理學生會的事務。
跑的久了,我想興許是我的眼睛裡實在是藏不住事情,他很快跟我攤牌:“劉佳,你是不是喜歡我?”
我急於否認。
他卻說:“你騙不了我的。你的眼睛遠比你的嘴巴來的誠實。”
後來我們就在一起了。
能跟喜歡的人在一起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那時候我幾乎把林峰當成了我的所有物,誰看一眼我都覺著是得搶。
很快,因為他跟音樂社的社長夢溪走得比較近,我就跟
林峰發洩自己的不滿。
林峰卻以為我是在鬧小脾氣。
我上升到要和他鬧分手的地步。
我以為她會哄我,但他卻很痛快的同意了。
有一段時間,我是抱著要跟他老死不相往來的想法和他處事的。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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