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發佈典型案例震懾酒駕醉駕頂包行為

根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發佈的數據,今年清明節假期,全國共查處酒駕醉駕違法行為3300多起。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此前發佈的數據顯示,2019年1月至10月底,全國共查處酒駕違法行為170萬起,查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30多萬起。值得注意的是,違法行為人酒駕醉駕之後找人頂罪現象,已經在司法實踐中屢見不鮮。檢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自2014年以來,此類案件數量呈不斷攀升趨勢。

專家們認為,刑法修正案(八)實施以來,我國依法嚴厲打擊酒駕醉駕違法行為,但對於違法行為人找人頂罪現象尚未給予充分關注,建議有關機關適時發佈典型案例或指導案例,警示或震懾違法行為人和頂罪者,維護良好交通運輸秩序。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教授趙書鴻

自刑法修正案(八)實施以來,我國一直對醉駕違法行為保持從嚴查處態勢,但查處醉駕行為在時間上具有滯後性,導致實踐中醉駕行為人找人頂罪現象屢有發生。建議對醉駕的危險駕駛行為冒名頂替,嚴重侵犯公共安全,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還妨害國家的司法秩序,須依法予以嚴懲。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院長王志遠

頂包者很清楚自己是作假證,主要目的是證明實際上的醉駕者沒有醉駕行為,儘管大多數情況下頂包者是被醉駕者要求去頂包的,但頂包行為整體上符合包庇罪的成立條件,因而從司法實務看,比較常見的做法是認定為包庇罪。

不少專家建議,對於以醉酒駕駛機動車為典型的危險駕駛罪,最高司法機關發佈過典型案例或者指導案例,對司法實踐產生積極的影響。因此,對於醉駕頂包現象,最高司法機關可以適時發佈典型案例或者指導案例,指導各地統一尺度辦理此類案件,警示或震懾違法行為人和頂包者,消除個別人的僥倖心理,維護良好交通運輸秩序。(來源:法制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